尤女士向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反映:去年圣诞节,我先生在菲力伟健身翡翠城店办了两张卡。当时经办人员承诺,客户到馆之日才会开卡,还有6次停卡权利。但今年我和先生准备开卡时,发现卡已被提前开了,后来我们想停卡也遭到拒绝。我们认为商家做法太不合理,要求维权。
去年12月,陈先生在菲力伟健身翡翠城店花4000元给自己和太太尤女士各办了一张卡,和经办人员约定等他们到馆锻炼之日再开卡。“今年去锻炼时却发现两张卡都被提前开了,我先生的卡是去年12月31日开的,我的卡是在今年2月5日开的。按道理只有本人才能开卡,但这两次开卡都没有通知我们本人。”尤女士说。
尤女士要求健身馆将开卡日期纠正过来,但由于当初给他们办卡的工作人员已经离职,最后健身馆在核实清楚情况后却仍然不肯纠正开卡时间,让他们无法接受,决定暂时停卡一段时间,却发现卡片备注上写着“不停不转不通用”的字样。
“当初给我们办卡的工作人员承诺过,我们可以有6次停卡的权益。但是现在健身馆却不承认这个权益,说只看合同,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不作数。”尤女士表示,作为顾客,一般都会听信工作人员的介绍,很少会去仔细研读合同。
上周六,陈先生和尤女士向健身馆交了书面文件,表达自己的诉求:希望健身馆按他们实际到店日期开卡,允许他们享有6次停卡权益,并补偿他们这三个月没有去健身的时间。但目前还没有得到健身馆的答复。
维权记者联系菲力伟健身翡翠城店时,被告知店长去总部开会了,该店的会籍主管刘先生表示,对于陈先生和尤女士反映的情况,公司还在核实过程中,他们究竟享有哪些权益,应以合同约定为准,现在门店正在设法找出他们的合同。
刘先生说,依照常规,门店是没有给顾客6次停卡权益的,不过,在顾客怀孕等特殊情况下,门店可给予15个月的停卡期限。此外,顾客虽然可按照实际到店日开卡,但不能无限延迟开卡时间,所以办卡时,门店会和其约定一个“指定开卡日期”,标注在合同的最后,如果到这个日期,顾客还没有主动来开卡,门店将代为开卡。
“7家门店的合同都在总部,要从成千上万的合同中找出他们的合同来,也需要点时间。如果找到了,就按合同约定的执行;如果找不到,双方再互相协商处理。”刘先生最后表示,店长将在当天到总部开会时反映此事,可能还需要两三天时间才能给出答复,希望陈先生和尤女士耐心等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