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大学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再有一个月,各大高校就要陆续开学,而应届毕业生也要为自己的未来而奔波了。“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点找到合适的单位实习,对年轻的学子们意义非常。可是实习期内,实习生们遇到的问题也不少。如何在实习期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是实习生们特别需要学习的。
实习期间受伤 单位或学校总有一方要负责
案例:在宁波读大学的高某很不幸,与几位公司同事在职工浴室洗澡,突然遇到水管爆裂,导致高同学全身多处深度烫伤。经鉴定,小高的伤势已构成十级伤残。随后,高同学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项损失。
法院对该事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高某实习单位的职工浴室是向员工提供的服务设施,且其有管理权。但因浴室的硬件没有达到保障安全的要求,造成了对实习生的伤害,单位有承担对其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该受伤大学生获得实习单位赔偿,计56383.66元。
点评: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魏晋保认为,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受伤,应分在校生和毕业生两种情况区别对待。如果该实习生为尚未毕业的在校生,学校应与单位签订合同,明确责任。若无合同,则应由学校负责。如该实习生已经毕业,则要看三点:是否签订实习合同、签订什么性质的合同、在什么工作岗位实习。但无论哪种情况,单位都应负一定责任。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受伤,学校和单位总有一方需要负责。”魏晋保说。同时魏晋保表示,实习生应有自我保护意识,在实习期间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合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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