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定点药店制度实行以来,一直争议多多。对药店来讲,能不能进入医保定点药店,是营业额能否上去的关键。药店如何成为医保定点,各地在审批时间、审批数量、间距限制、准入资格审查等方面标准不一,且随意性较大,令企业无所适从,比如很多地方规定,一家药店获批医保定点后,附近100米-300米范围内不再审批其他药店。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宣布第一批取消的62项事项中,7个项目涉及医疗卫生领域,分别是: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审批、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开展医疗美容新技术临床研究的批准、医疗机构放射影像健康普查许可。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则是“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项目”原则上2015年底前纳入取消范围的消息。
取消医保定点药店审批,将给行业带来巨大变革,不仅对药品零售业来说是极大的利好,对大型民营医院和药店连锁企业更是重大利好。预计取消审批后,医保药店数量限制等条件都会取消。
取消医保的行政许可审批,不仅符合政府提出的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总的要求,而且还有利于杜绝腐败问题,同时也对医保中心资金管理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
为此建议:
1、对大型连锁药店企业实行医保定点资质的整体审核,通过审核的企业,不再进行单店审核,对其连锁门店直接授予医保定点资质;
2、制定医保定点药店准入的必要条件,凡符合条件的药店均可成为定点药店,实行宽进严管措施,扩大医保定点药店的覆盖范围,让医保定点药店在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下自由竞争,优胜劣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