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利用楼宇、土地搞科研没有经费;高校教师想下海创业,怕丢了饭碗,怎么破?
杭州市近日发布《鼓励在杭高校师生在杭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提供了多重保险,让有才有智有能力的老师放心干。
征求意见稿中,具体提到——
下海创业保留人事关系:经原单位同意,人事关系可以保留3年。这期间,和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享有同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出成果有补助:在企业工作出了成果,可以回原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如果创新成果发生交易在20万以上,还可以获得单个项目最高100万,一年最高200万的补助。如果技术入股,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个人所得税也是免交的。
新创办企业补贴房租:自入驻起3年内享受10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1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2年和第3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还可优先入驻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享受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经营场地。
事业身份保留5年:如果是离职创业的高校教师,事业身份可以在浙江省杭州科技创新发展院继续保留5年。如果创业不顺利,可以选择回到事业单位工作,继续享受事业单位待遇。
除了个人,也鼓励在杭高校利用校院内或周边存量土地、楼宇等资源,建设众创空间、科技创业苗圃或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等。新建的省级、市级院士工作站,可以分别拿到80万元、50万元资助。
还设立了2亿元的天使引导基金子基金,为在杭高校师生创办的初创型企业提供定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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