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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3-12-11 17:29    杭州网

会议现场

杭州网讯 从2008年起一直在施行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要改啦!这次的改动还不少!

今天,记者从“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修订实施”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修订后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是整个大杭州的统一医保政策,新办法拉近了主城区与各区县市的政策待遇差距,同时,各统筹区对制定实施细则仍留有一定自主权。

杭州户籍人员参保率达98% 基本消除选择参保现象 

那么,具体新老办法相比,有哪些具体差别?

先来看看有哪些政策取消了。

现行的办法从2008年1月开始实施,其中有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如果中断缴费,则按照中断时长降低医保待遇。当时出台这一政策,主要是为了防止出现“有病来参保,无病不参保”等选择参保问题。但目前,杭州本市户籍人员的参保率已达98%以上,选择参保的问题基本不存在了,这个限制政策也就随之取消了。

同时,新办法也取消了农民工大病医保政策、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和市本级医疗保险风险调剂基金政策等内容,进一步统一了政策。

新增制度保障所有人群 实现人人享有医保

再来看看新办法有哪些新增内容。

据了解,修订后《办法》对全市各统筹地区提出新要求,明确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按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在杭大学生门诊医保统筹也是新增加的内容,不过考虑到与现行政策的衔接,该门诊医保待遇从明年9月1日起实施。

新办法也把新生儿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享受范围内,新生儿出生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这些新增制度,覆盖保障了所有在杭人群,实现了“人人享有医保”的目标,并从制度上解决了“因病致贫”的问题。据统计,从三级医疗机构到社区服务中心,杭州全市医保定点机构达2000多家,参保人员就医与购药更加便捷。

职工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提升至24万元

翻阅新办法,也可以发现其中有不少政策上的调整。调整的内容涉及了住院起付标准的设置、住院医疗费的结算、非杭户籍职工子女的参保条件等12项。

比如,把职工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由18万元调整至24万元;把城乡居民医保住院的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调整至18万元;少儿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目前的15万元调整为18万元;职工医保中在职人员医疗困难救助的申请起点也调整了,由原来个人负担超过20000元开始救助调整为超过15000元即可救助……

本次修订的《实施细则》,将城乡居民住院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由70%调整为75%。城乡居民医保一档从1200元调整为1500元,其中个人承担500元;城乡居民医保二档从800元调整为1000元,其中个人承担300元。少儿医保从400元调整为500元,其中个人承担200元;大学生医保从120元调整为240元,其中个人承担60元。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新修订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及《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续保手续从12月16日开始按照新办法办理,截止日期是明年的2月底,请市民及时去杭州各医保窗口单位或通过委托银行代扣办理。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童文洁 通讯员 童铁江    编辑:王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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