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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的决定


2014-01-16 14:50

(2013年12月27日中国共产党杭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攻坚阶段、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国防和军队改革以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等方面,具体部署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工作机制和时间表、路线图,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行动纲领。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浙江实际,明确了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与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在全面落实上干在实处,在科学发展上走在前列。

当前,杭州发展已进入新阶段,正面临新挑战,要体现新要求。随着发展阶段、发展环境、发展条件的变化,我市原有的体制机制先发优势正在逐步弱化,传统的发展模式内生动力正在逐步消退,在面临城镇化潜力、科技创新动力、改革开放红利、市场化活力等“四大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投资出口消费需求持续增长动力不足、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能力不足、环境容量和节能减排空间不足等“三大压力”,以及产能过剩、贸易金融不确定性增多、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难和财政收支平衡难等“三大风险”。在杭州率先进入从规模扩张型、投资驱动型为主向质量效益型、创新驱动型为主转变,从两位数的高速增长向个位数的中高速增长转变过程中,经济可持续发展速度趋缓、发展后劲不强、体制机制障碍明显、重点难点项目推进缓慢、干部精神状态有所退化等“五个问题”逐渐显现,人民群众对治水、治堵、治气和提高垃圾处置能力等难题解决的愿望日益强烈。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改革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杭州的实践、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按照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要求,坚持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坚持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杭州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推进“一基地四中心”建设、民营经济强市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美丽杭州、平安杭州、法治杭州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深化改革,再创十个方面体制机制新优势,为实现高起点上的新发展和建设东方品质之城、幸福和谐杭州提供强大动力。

一、围绕推进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完善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强市战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发展创新型经济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政府、企业与高校院所的战略合作,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进一步引导科技资源向实体经济集聚、向重点产业集聚、向企业主体集聚,力争2015年建成具有杭州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率先进入国家创新型城市行列。健全以“十大产业”为重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机制,完善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推进机制,支持信息产业集群发展和信息产业链延伸,促进传统产业的信息化应用。坚持政府投资与民资引入、政府部门数据开放与市场开放相结合,打破信息孤岛和部门分割,形成合力推进智慧杭州建设的机制。完善鼓励企业转型升级的长效机制,深化“四换三名”举措,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和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市场创新。

成立杭州市产业发展协调委员会,统筹市域层面的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招商,协调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工作,推动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四规合一”。完善市域内企业迁移的财政利益分配机制,鼓励企业在市域内合理流动,形成互惠多赢、有序发展格局。

探索建立符合市场化导向的大企业大集团重点培育制度,力争五年内形成若干主业支撑突出、创新力强、带动力强的国际知名千亿级企业和一批百亿级企业。完善科技与金融结合服务体系,深入实施“瞪羚计划”“雏鹰计划”“青蓝计划”“蒲公英计划”,支持优势成长型企业和小微企业成长壮大,鼓励各类人员创业创新。

探索省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新模式,积极争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完善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近期实施“功能区和街道合一”,争取早日实现“一个主体、一个平台”。完善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健全“一区双城”的管理架构。实施“聚焦高新、促进创新”战略计划,推进杭州高新开发区科技体制创新试点,力争到2020年成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实施市域内各类创新平台资源整合提升计划,推动省级以上园区转型发展。

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优地优用导向,制定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方案,建立“亩产效益”评价体系,实行工业用地分期分阶段供地、先租后让、弹性年限、差别化地价和履约保证金等制度。支持研发类、总部类等新兴业态根据产业发展导向和空间规划,着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益。


二、围绕推进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建设,完善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

完善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体系,探索建设网上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深化与阿里巴巴集团的战略合作,建立电子商务服务、网络金融服务、智能物流服务、跨境电子商务、云计算和大数据、网络信用体系等多领域多形式合作机制,推动新兴信息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搭建中国电子商务国际博览会等重要平台,支持网商大会拓面提质。建立商务、海关、国检、外管、国税等部门常态议事机制和协调推进机制,拓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覆盖。实施网络市场与实体市场融合工程,有序推进市场主体升级,尽快在杭州国际商贸城建立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新业态市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扶持小微企业、零售商户应用电子商务。积极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服务融合发展。健全电子商务监管制度。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

利用新一轮机构改革契机,完善优化内外资招商、内外贸易发展统筹机制。主动对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充分发挥杭州萧山国际空港枢纽作用,整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申报杭州综合保税区和自由贸易园(港)区。积极培育本土跨国企业,支持企业通过跨国并购、兼并、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走出去,力争五年内有若干企业进入世界五百强行列。完善“招大、引强、选优”政策机制,扩大服务业开放,放宽外资准入,提高外资利用质量。深化区域经济合作,支持企业拓展中西部市场。制定出台服务贸易新一轮推动措施,形成离岸在岸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加快建设信用杭州。积极利用阿里巴巴集团网络信用体系和大数据平台,对接政府联合征信平台,建立健全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制度,扩大信用体系征信范围和应用领域,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三、围绕推进全国文化创意中心建设,创新文化发展体制机制

落实《杭州市“十二五”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完善全市文化创意产业联动协调发展机制,深入实施“名人、名园、名企、名品、名牌”建设工程,做强动漫、游戏、影视、设计等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新兴文化创意产业,推进文化创意产业集聚集群、协调持续发展。完善文化创意产业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促进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做强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及无形资产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培育文创类专业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创投基金。加快文创产业化、产业文创化发展,建立文化创意产业与旅游、科教、制造、农业融合发展机制,推进全球创意城市网络“工艺和民间艺术之都”、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两岸文创产业合作实验区、国家广告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培育一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示范基地(园区)和企业。

健全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构,完善国有文化集团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市场竞争力。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上市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和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向文化创意产业战略投资。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文化惠民长效机制,加快文化礼堂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作用,全面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健全弘扬“最美精神”长效机制,深化“我们的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统筹浙江文化中心、中国美术学院、浙江音乐学院等文化资源,加快建设之江文化大平台,确保到2015年初具规模、2017年基本成型、2020年打响品牌。


四、围绕推进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创新金融服务体制机制

实施差异化金融发展战略,推动金融组织、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创新,构建与杭州经济转型升级需求相适应的金融体系新模式。发挥杭州民间资本充裕的优势,推动杭州法人金融机构增资扩股和股权多元化,支持其到境内外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改制转型,助推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新型金融组织发展,打造浙商金融总部。支持有条件的大企业设立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并购投资基金。加快发展金融服务外包。

加快建设国内领先的互联网金融产业集聚区。支持互联网企业发展第三方支付、小微企业贷款、网络保险、网络理财等互联网金融服务,带动相关金融、保险、信托、基金等企业集聚发展。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进入互联网,带动相应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探索建设互联网金融和各类资产交易平台,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完善产品和服务标准,规范自身运作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建立健全打造财富管理中心的体制机制,加快钱江金融城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投资基金、资产管理、理财服务等机构,培育金融性场外交易市场,构建高效的资本转化机制和规范的财富管理体系。以私募基金、私募证券、私募理财为重点,鼓励发展私募金融服务业,完善监管体系,引导民间资金流动阳光化、流向合理化,助推在杭金融业的整体创新和混业创新。

五、围绕推进国际重要的旅游休闲中心建设,形成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的体制机制

制定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到2016年初步形成旅游观光、休闲保健、文化体验、商务会展“四位一体”产业发展模式。深入推进旅游国际化,全面提高杭州旅游目的地产品、营销、功能、服务、管理、环境国际化水平。实施“旅游全域化”战略,优化市域旅游产业布局,统筹城乡旅游产业发展。构建以产业融合为核心的城市旅游发展机制,推动旅游与休闲、会展、文化、特色潜力行业等融合发展。创新办展模式,拓展展会内涵,持续提升中国国际动漫节、杭州西湖国际博览会、杭州世界休闲博览会、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等的展会质量、综合效益和国际影响力。推动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兼并重组、上市融资,扶持民营旅游企业发展,探索打造跨区域的混合型旅游产业集团。探索现代旅游业发展标准化新机制,创新全要素旅游目的地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模式。

建立杭州市城市国际化推进工作委员会,制定实施《加快推进城市国际化行动纲要》,明确城市国际化总体思路、目标要求、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和推进路径,到2017年城市国际化水平和程度有明显提升。结合西湖文化景观世界遗产保护和利用、京杭大运河和良渚遗址申遗等工作,深度挖掘并策划整合具有东方品质、杭州特色的国际化资源,健全符合国际惯例的国际化导向营销推广机制。完善国际化生活创业环境,推进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建设国际化生活社区、商业街区、产业园区试点,大力培育和引进国际化高端人才。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全方位提高服务水平,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接轨国际的商务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营造国际化的制度环境、语言环境。


六、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坚定不移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进城市化,进一步健全与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城市群的对接机制,完善促进杭州都市圈城市融合互动的发展机制。按照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基本原则,坚持城乡统筹规划,进一步优化完善城市紧凑、乡村疏朗、城乡一体、功能配套的组团式、网络化、生态型城镇体系。

科学划定主城区开发边界,严格控制人口规模,推动城市建设重心向副城、组团和新城转移。理顺组团、新城等城市功能区建设管理体制,强化市、区两级的分工协作,支持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推进“产城融合”发展。以推进教育、社保、交通等公共服务一体化为先导,加快萧山、余杭两区与主城区的深度融合步伐。适时推进行政区划调整。

深化区县(市)协作机制。鼓励协作各方在利益分享、资源优势互补、平台和产业联动上大胆探索创新,逐步形成协同推进、互利共赢、可持续的发展格局。完善科技西进、现代服务业西进、文创西进、旅游西进、交通西进和人才西进等体制机制,增强县(市)发展的内生动力。深化中心镇改革发展和小城市培育试点,创新和完善中心镇管理体制,赋予与事权相匹配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逐步建立规范合理的区县(市)与中心镇财政分配关系,力争到2015年省级中心镇享受确需的小城市管理权限。创新中心镇融资机制,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探索建立以中心镇为主要投资方向的股权投资基金。深入实施中心镇建设“双千工程”,创新建设项目运行模式和工作机制。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推进村级股份制改革,深化撤村建居社区股份制改造,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水面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城乡建设用地供给和流转机制,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探索农村空闲宅基地收购和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科学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土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探索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完善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积极推进土地流转,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创新,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七、围绕推进全国民营经济强市建设,完善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体制机制

落实“非禁即入”原则,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中心镇、小城镇建设,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文化产业、金融服务等领域,让民间资本在更多领域发挥更大作用。完善公益类经营性项目土地出让政策,支持民间资本发展养老和健康服务产业。加强对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战略引导,完善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引导机制,健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各项政策配套体系,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浙商回归”体制机制,健全回归浙商重大产业升级项目资源要素保障机制,鼓励有实力的浙商在杭设立服务端、研发端和总部型机构。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经营者队伍建设。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鼓励民间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或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

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合理区分和确定政府委派和市场化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探索以股权和期权激励的方式,逐渐实现国有企业去行政化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系。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对其实行分类监管。整合提升国有资产平台,制定严格的绩效考核标准和退出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八、围绕推进美丽杭州建设,健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

设立杭州市生态文明(美丽杭州)建设委员会,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形势分析例会、重大决策公众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完善重大环境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综合决策、统筹推进、考核评价、多元投入和科技支撑机制。健全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完善环境资源配置量化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排污权、碳排放交易市场化机制。健全能源、水、土地等资源节约集约使用制度,加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管理。推进环境保护区域协调和跨区域综合治理,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抓紧制定出台生态文明和美丽杭州建设的地方性法规。

建立优化空间格局开发机制,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和环境功能区划,划定并严守耕地和生态红线,保护好“六条生态带”,构建科学合理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建立健全优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实行差别化区域开发管理政策。加强城市景观和建筑风貌设计,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继续推进“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开发工程,深化“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完善落后产能淘汰机制,强化环境审批和监管,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能耗等市场准入标准,加大差别化资源价格和惩罚性资源价格实施力度,推进产能置换。逐步建立覆盖所有重点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推进银行绿色评级制度。积极发挥市场导向和调节功能,探索建立产能过剩防范和化解机制,提升产能的整体质量。

探索建立城市“三治”环境综合治理机制,力争五年内治水、治气、治堵有显著进展。加强水体综合治理,健全治污水、排涝水、防洪水、保饮水、抓节水机制,完善并推进清水治污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实施治理城市内涝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实施防洪水、保饮水三年行动计划和节约用水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实施千岛湖配水工程。建立健全水权制度。探索建立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区域联动机制,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深入推进“无燃煤区”建设,力争到2015年主城区和萧山、余杭及五县(市)建成区基本建成“无燃煤区”。探索建立城市治堵长效机制,坚持设施建设、公交优先、秩序管理、疏堵结合和制度保障多措并举,打造高效、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建立严格的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试点示范。完善“三改一拆”长效机制,开展无违建区县(市)创建工作。加快垃圾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垃圾处置模式,提升垃圾处置能力,完善推进垃圾分类直运的运行机制,推进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坚持试点先行,积极推进淳安县美丽杭州实验区建设。实施生态文明和美丽杭州建设细胞工程,在各个层面开展系列创建活动。完善社会联动与全民行动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美丽杭州建设。继续深化国家生态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健康城市试点、低碳城市试点等工作。

九、围绕推进平安杭州建设,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城乡一体化建设,逐步消除城乡之间社会保障制度差异,提高各项社会保险的统筹层次。健全城乡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改革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提高规范服务标准和信息化建设水平。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和评价机制,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需求。健全“四级救助圈”制度和“春风行动”长效机制,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慈善体系,强化社会优抚安置工作,健全残疾人、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健全就业创业促进机制,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推进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健全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名校集团化、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办学机制,实行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制,鼓励优质教育资源向萧山、余杭两区及五县(市)延伸。支持杭州师范大学转型发展创一流,推进市属高校产教对接、校企合作。加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阳光招生。创新民办教育发展机制,促进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协调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意见,健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体制机制,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积极运用智慧医疗、结对托管等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推进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人口计划生育政策调整措施,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积极探索重大突发性事件分级应急预案制度、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机制、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网络舆情研判导控服务机制;继续完善“平安网格”工作机制、110社会应急联动救助平台、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大力推广“楼宇建党委、楼道建支部”党建模式、“一站式”交通事故调解处理模式、定向公开约访机制以及“楼宇社区”、“新市民之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未成年人服务平台等载体,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体制机制,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政策扶持和分类指导,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网络突发事件等公共安全监管机制,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强防灾减灾机制建设,有效应对各类自然风险和灾害。加强党管武装工作,完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机制。


十、围绕推进法治杭州建设,完善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体制机制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建立人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等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把政治协商纳入重大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探索创新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途径。落实司法体制改革部署,支持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审判权。完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

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加强小城市培育试点镇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相对集中执法权,推动综合执法和执法力量下沉。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事业单位综合设置,以2012年为基数逐步减少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最大限度向区县(市)放权分权,凡是能下放到区县(市)的事权全部下放,凡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深化提升审批效能的体制机制,落实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动态清理审批事项,进一步推进服务提效。抓好杭州国际商贸城行政审批权力下放试点。加快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健全审批中介组织监管机制,限期实现与行政机构脱钩,着力规范中介机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秩序。

完善市、区财政管理体制,健全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实现更加均衡公平的市与区财政分配制度。深化预算管理,构建“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财政运行机制。加强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防范财政风险。实施市级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成立专项资金清理整合统筹协调机构,按照调整归并存量、优化增量、限定存续期限的原则,全面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创新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方式与机制,支持企业利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债融资,参与区域集优债发行,发行信托产品。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清单,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服务,扩大政府购买服务领域和范围。

结合优化党政干部考核评价导向,按照简化、优化、管用的原则,完善综合考评机制,突出创新导向和绩效导向,探索建立从任务型目标责任制考核向功能型绩效管理转变的模式,加快实现绩效管理法制化,提升政府工作绩效,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完善民主促民生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开放式、参与式决策。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政策效应的跟踪评估,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

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及时、充分、正确履职,推进权力公开规范运行。完善公述民评、效能投诉等载体,健全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机制。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明确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具有杭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围绕反对“四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整治“文山会海”,规范节庆论坛,治理“三公”经费突出问题,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干部作风状态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市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改革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建立健全改革项目化推进机制,围绕全市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任务,及时细化量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具体任务,明确各个改革项目的责任主体和具体责任人,制定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改革落到实处。市人大常委会要作出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责任豁免的机制。市政府要制定有关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抓好各项措施的实施。市政协要积极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言献策,加强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民主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围绕全市改革总体部署,根据工作实际,推出本地区本部门改革计划和项目,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的学习和调研,始终保持勇于实践、勇于变革、勇于创新的良好精神状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突出人民主体作用,鼓励地方、基层、群众大胆探索,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编辑:赵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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