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空姐遇害案:共享经济存在社会责任缺失
发布时间:2018-05-29 16:13:15


近年来,共享经济发展如火如荼,仅仅出行领域就在短短两年诞生数家估值动辄百亿市值的互联网公司。不过浮华过后,随着社会责任缺失事件接连发生,由共享经济引发的探讨甚至反思也越来越多,日前引发全国关注的滴滴顺风车司机涉嫌杀害乘客事件就是其例。

事件发生后,滴滴方面立即致歉且似乎“诚意十足”,不过并没有阻止民众的声讨。虽然目前对于滴滴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尚无定论,但可以肯定的是,滴滴不可能以仅仅提供平台来规避责任。

共享经济诞生在互联网时代,多是通过平台将两端的服务提供者个人与服务需求者个人联系起来,从服务提供者与平台企业关系的角度看,二者并非传统企业雇佣模式。所以一开始,企业都以自己是单纯提供信息的平台为由,试图规避风险与责任,不论是曾经的P2P网贷平台跑路事件,还是如今短租平台、网约车平台发生的恶性事件,都无法说服民众和监管者相信平台企业的托辞。

就滴滴而言,对平台注册司机加强审核以及保障乘客利益是题中应有之义。目前来看,滴滴顺风车车主申请条件十分宽松,根据招募信息,车辆既可在本人名下,也可不在本人名下;不久前美团打车也因为招募条件过于宽松,甚至公然违反地区规定而广受诟病。

目前的现实是,司机审核是一项颇为复杂且耗费成本的工作,规模大、利润率低的平台更加追求效率,在审核上投入较少。在当下流量为王、偏重估值的时代,企业纷纷选择了从商业和经济的角度来考量。

这种现状必须改变,以滴滴为例,一方面需要查漏补缺,堵上管理漏洞,比如在历次事件中暴露的客服夜间无人值守、人车不一或车牌不吻合等情况;另一方面,平台需与公安部门犯罪人员记录的数据打通,以便对司机是否有前科等信息进行筛选。去年12月,滴滴曾宣布与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及全国5个省公安厅、8个城市公安局达成战略合作,主要目的就是防止有危害人身安全可能的刑事犯罪记录人员或存在安全隐患人员进入平台,很明显这项工作需要加快落实。

针对乘客,网约车精力更多地放在“流量”上面,即通过车价减免或乘车便捷等方式吸引乘客,但对于乘客的乘车体验、投诉反馈甚至人身安全,却顾及较少。例如,滴滴司机出现打人、侮辱女性等恶性行为后,并没有受到应有的惩处。因此需要加强乘客权益保障,比如乘客遇到危险时,一键报警功能就显得十分必要。

实际上,在共享经济的另一个热点共享单车领域,同样存在社会责任缺失的现状。目前摩拜、ofo等已经历数轮融资,估值倍增,虽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但共享单车带来对公共资源、环境等方面的负面影响,却由公众来承担。甚至可以说,这些互联网公司一旦做出了与资本结盟追求体量的选择后,大部分再也没有办法真正沉下心来,去完善自己的产品,滴滴、ofo等似乎无不如此。

换言之,共享经济和互联网创新的大旗,不能是规避社会责任的挡箭牌。部分企业享受高估值、创始人一夜暴富,不能以转嫁负外部性、损害公众利益为代价;资本一味追逐、共享经济“一哄而上”,也不应该建立在损害公众利益的基础之上。正如交通部针对滴滴顺风车发表评论时所言,检验网约车发展标准是民众的获得感。

来源:一财网   作者:   编辑:胡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