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绿委城区分会关于2010年杭州市城区绿化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今年我市城区(包括萧山区、余杭区)要新增绿地56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4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建设20处以上,建成绿化美化工程40个;继续实施“五绿工程”(“绿荫工程”、“绿化美化工程”、“绿色廊道工程”、“入城口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立体绿化工程”);确保城区绿化完好率不低于98%,抄告问题整改率不低于95%;确保义务植树建卡率达90%以上,尽责率达85%以上。
《意见》明确了今年我市城区绿化工作的任务即高水准的实施一批园林绿化生态工程、坚持不懈的抓好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努力完善园林绿化法规体系和标准化体系建设、着力培育良性竞争的绿化市场、全面履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职责和积极开展群众性绿化活动。《意见》在实施园林绿化生态工程方面指出,要抓好城北体育公园二期、凤凰公园、龙山公园、皋亭深林公园等重点绿化工程及千桃园、市民公园、运河生态公园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工作。要完善行道树的种植,重点做好中东河及“新三河”(余杭塘河、上塘河、胜利河)沿线绿化提升改造工作,大力推进城市外围及城市组团间的绿色廊道建设,加大城市主要出入口的绿化提升改造力度,加强城市中心区背街小巷、老旧居住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绿化建设。《意见》还从大力推进立体绿化工作、积极发挥园林绿化的碳汇作用等方面进行了说明。
《意见》还指出,要积极申报国家重点公园,将我市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代表性的优秀园林作品申报国家重点公园,实现我市国家重点公园零的突破,打响杭州园林品牌。要开展全市第七次古树名木普查,同时对城区古树名木后续资源进行摸底登记,加强养护,切实加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