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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正式实施!这样装摄像头,或涉嫌侵权!
发布时间:2025-04-01 08:05:13

谁能安装摄像头?哪些区域严禁安装?个人家门口的摄像头该怎么装?……

近日,随着《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些问题都有了明确答案。

在公共区域安装安全视频系统由谁负责?

《条例》中明确了对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定义,还专门界定了公共场所安装该系统的责任主体,同时要求相关责任方依法向当地公安备案。

政府统一安装的公共场所:

城乡主要路段、行政区域道路边界、桥梁、隧道、地下通道、广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周边区域等。

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单位负责安装的场所:

人员聚集场所:商贸中心、会展中心、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娱乐场所、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政务服务大厅、公园、公共停车场等。

交通枢纽:出境入境口岸(通道)、机场、港口客运站、通航建筑物、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站等。

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客运列车、营运载客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客运船舶等。

服务区: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的服务区。

《条例》中特别强调,以上场所,政府有关部门、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单位(以下统称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外,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安装。

另外,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需要合理确定图像采集设备的安装位置、角度和采集范围,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一般情况下,群众会看到提醒:“你已进入视频监控区”。今后,没有显著标识的摄像头,群众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这些地方严禁装监控

《条例》中也明确,并非所有的公共场所都可以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设施,哪些公共区域禁止安装?简单来说,就是容易侵犯隐私的区域。

例如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民宿等经营接待食宿场所的客房或者包间内部;

学生宿舍的房间内部,或者单位为内部人员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房间内部;

公共的浴室、卫生间、更衣室、哺乳室、试衣间的内部;

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后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其他区域、部位。

对上述区域、部位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若发现有人在上述禁区装摄像头,群众可立即报警。

谁能使用视频图像信息?

为防止视频信息被滥用及侵犯个人隐私,《条例》明确规定了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使用规范。

视频图像信息仅限用于维护公共安全、执法办案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法定目的。

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届满后,对已实现处理目的的应当删除。

《条例》对国家机关、个人查阅调取视频图像信息的权限、程序也提出了严格要求。从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安装目的、安装位置,到信息的采集、存储、查阅和使用,条例在每个环节都设立了严格的规定,形成了对个人隐私和信息权益保护的完整链条。

个人能否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

《条例》明确,在非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非法对外提供或者公开传播涉及公共安全、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视频图像信息。

个人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安装前,最好征得邻居的同意或对邻居进行善意提醒。

安装时,应精心选择安装位置并调整角度,确保拍摄范围仅限于自家门口必要区域。此外,尽量关闭自动追踪、录音等功能。

安装后,必须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不得非法对外提供和公开传播。

来源:杭州网、杭州通客户端   作者:记者 许佳炜 记者 余琼雅 实习生 陈彦华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