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公共自行车已成为越来越多杭州市民心目中最便捷的交通工具,目前租车服务点遍及杭城,已经成为本地市民日常交通工具。可就在公共自行车运行刚一年多的时间里,竟有犯罪分子利用商家对公共自行车亭广告位的经营者身份不清楚的漏洞,实施刑事犯罪活动。
栗某今年35岁,四川人。2009年底,因赌博输了钱,变动起了歪脑筋。由于大部分公共自行车亭广告牌都是公益广告,长时间没有任何商业广告。栗某想,不如冒充某广告公司工作人员,接点业务,利用这片“处女地”做个宣传,自己也能捞点钱用用。
于是,栗某私刻了广告公司的印章,冒充广告媒体投资公司业务员与杭州某数码产品公司签订了价值3万余元的广告发布合同。然后,栗某偷偷配备了公用自行车亭广告橱窗的钥匙,打开了景芳社区,汽车东站,四季青服装市场,采荷小区、凤起路、红会医院附近50处的广告位橱窗。
他将这50处公共自行车亭广告位原橱窗内的公益广告画撕掉,贴上了自己制作的某公司数码产品宣传广告画,行人已经见惯了公交车站更换广告的情形,栗某这一着虽然做得明目张胆,可也没引起路人的怀疑。
好日子不长,广告画悬挂20多天后,被杭州公交广告公司发现了。
2010年3月1日,粟某到江干公安分局投案自首。经查,被撕毁的50幅公益广告画价值10500元。
据杭州网记者了解,本案中涉案公共自行车亭50个,比例接近占到江干区范围内公共自行车亭的30%。且案件受害方呈现多元性,杭州某数码产品有限公司被骗发布广告已支付广告3万余元、杭州公交广告公司因原广告被损毁造成1万余元的直接损失以及 10余万元的可期待利益损失。
近日,江干区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犯罪嫌疑人栗某批准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