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推出新业务!浙江省直、杭州、温州、丽水等有这些调整 |
hwyst.hangzhou.com.cn 2025年06月20日 13:12:13 星期五 |
近日,浙江省直公积金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已正式上线;杭州、温州、丽水等住房公积金也有新业务推出。具体来看↓↓ 省直住房公积金 为更好满足缴存人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减轻其购房首付款资金压力,省直公积金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已正式上线。 在杭州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都可用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直付首付款。其中购买杭州市区新建商品房,可通过“浙里办”线上办理直付提取。 业务亮点 减轻首付压力:拓宽缴存人购房首付款资金来源,有效缓解资金周转压力。 贷款额度不变:直付首付款金额不影响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 资金监管可靠: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直接转入购房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操作办理便捷:线上线下结合,通过数据共享精简材料,快捷办理。 线上办理直付首付款流程(新建商品房) 线下办理直付首付款流程(二手房) 重要提醒 提取额度:公积金直付首付款可提取金额为截至签订购房合同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且不超过首付款金额。 购房网签合同备案成功后,公积金直付首付款资金才可出账。 购房合同出现撤销、解除或确认无效等情况时,已提取的资金由原渠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退回中心指定账户。 杭州 在杭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上海、江苏、安徽购房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且购房地与户籍地一致的,现在可以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专区”,线上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偿还异地的公积金贷款。 办理流程 01 登录平台,进入服务专区 通过PC端进入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选择“长三角住房公积金服务”专栏,进入专栏选择还贷提取事项,通过该专栏申请办理提取。 02 身份认证,绑定贷款信息 完成登录,选择“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同意承诺授权,输入提取人信息,选择贷款地公积金名称,系统自动关联异地贷款信息,确认提取金额、收款账户。 03 签章提交,等待审核 完成确认单签名,点击提交,后台通过长三角公积金信息共享平台实时核验,审核通过后资金到账,全年支持7*24小时申请,可通过平台查询办理结果。 温州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 指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以下简称住房贷款)尚未结清、抵押尚未注销的二手住房,在买方存在贷款需求时,只要买卖双方或其中一方涉及申请或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卖方在尚未提前结清住房贷款情况下,可直接办理产权过户和相应抵押权变更登记。 适用范围 适用于买卖双方选择温州市同一家受委托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含不同支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的管理。 申请条件 交易房产原住房贷款抵押权登记已办妥,且未被设定其他抵押权和居住权;不存在被限制交易、被查封或被其他行政、司法限制等外部风险情况。 买卖双方已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在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完成网上签约备案。 买方首付款(不含定金)及新按揭贷款额度总和应大于卖方原贷款剩余本息。买卖双方同意受委托银行对资金进行全流程闭环管理。 买方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满足购买二手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有关条件。 符合管理机构、受委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贷款申请。买卖双方已在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网上完成签约备案,买卖双方及各自贷款机构共同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协议书》。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买方,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提交贷款申请所需资料。 贷款审批。公积金管理机构受理买方资料,对贷款有关事宜进行面谈面签、初步审查、资料报送和审查复核,按照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过户及抵押。买方的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买卖双方及各自贷款机构共同申请办理交易房产过户、抵押权变更登记等手续。 贷款发放。抵押登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收妥后,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贷款至约定的银行账户。 结清贷款。买方贷款发放成功后,卖方应于放款当日结清原贷款剩余本息。原贷款的受委托银行出具卖方原贷款结清证明。 丽水 为助力职工家庭安居置业,减轻购房首付压力,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的基础上,丽水市推出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 政策亮点 覆盖人群广: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均可申请。 两种办理方式:资金可直转交易监管账户或售房人账户。 流程简化:线上线下结合,数据共享减少材料重复提交。 灵活解冻:合同失效可申请撤销,保障资金安全。 申请材料及流程 方式一:资金转入监管账户 申请材料:买卖双方携身份证+买卖合同+资金监管协议到公积金中心。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关系证明材料。 流程:买卖双方现场签订承诺书,资金直达监管账户。 若交易终止,资金原路退回。 方式二:资金转入售房人账户 申请材料:买卖双方携身份证+买卖合同+买房人I类银行卡到公积金中心。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关系证明材料。 流程:买卖双方现场签订承诺书→冻结公积金账户资金→告知完成过户后资金即刻解冻支付。 若2个月内未完成交易,自动解冻。 重要提醒 提取金额+贷款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 转入卖方个人账户的,交易完成后需告知公积金中心,若公积金中心通过共享数据无法核验的,需提交不动产权证。 已办理提取支付首付业务的,同一房产不可重复提取首付款(符合其他政策除外)。 建议买卖双方提前沟通支付方式,备齐材料高效办理。已有自筹资金支付首付的职工,仍可按原政策提取公积金哦。 |
来源:浙江发布 作者: 编辑:吴阳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