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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实施!清凉峰保护区发布“最严禁令”
hwyst.hangzhou.com.cn  2025年11月05日 16:10:29 星期三

严禁任何形式非法进入核心区、缓冲区

今年9月22日至27日,第五届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大会在杭州召开。杭州的一片山林——天目山—清凉峰保护区,以日益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成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极具说服力的现场。

11月3日,浙江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发布了清凉峰史上“最严禁令”。

《关于严禁穿越浙江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的告知书》

尊敬的游客、登山爱好者及广大市民朋友们:

目前,有户外团队和徒步爱好者非法穿越浙江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千顷塘核心区域癞痢峰顶赏景,给森林防火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以及给野生动物栖息地造成了破坏。

为切实加强浙江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保障珍稀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不受干扰,并确保您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严禁穿越保护区核心区域等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禁任何形式的穿越活动

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以徒步、登山、探险、露营、摄影等任何名义和形式非法进入浙江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

二、法律责任和后果

1.行政处罚:对擅自进入浙江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保护区内采药、捕捞、砍伐等活动,保护区管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移交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处理。如造成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破坏的,需依法承担生态修复和赔偿责任。

2.刑事追责:如因非法穿越活动导致珍稀动植物死亡、森林火灾或生态系统遭受严重损害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合法游览区域

我们欢迎公众走进自然、了解自然、热爱自然。浙江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在清凉峰镇十门峡划定了合法的生态旅游和科普教育路线。请广大游客在指定区域游览活动,并自觉遵守保护区相关规定,爱护生态环境,不乱扔垃圾,不野外用火。

浙江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千顷塘保护区域是我们共同的宝贵自然遗产,守护好这片绿水青山是我们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尊重自然,敬畏法律,杜绝非法穿越,共同做绿水青山的守护者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

今年发生多起穿越被困 还有少年夜闯浙西天池

去年7月,天目山—清凉峰保护区完成了一场“史诗级”扩容,从42.84平方公里扩展至547.3平方公里,跻身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络。目前保护区有6000多种野生动植物,其中198种属于珍稀濒危物种。

“最严禁令”中的千顷塘湿地,有着“高山草甸型”地貌,是长三角难得的“绿色之肺”和“物种宝库”,这里最出名的是大自然的四大奇观之一——雾凇。树木被晶莹剔透的雾凇包裹着,在微风中摇曳,如梦如幻。

这里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生梅花鹿的主要栖息地,生活着穿山甲、中华虎凤蝶等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

记者从当地公益救援组织了解到,今年以来,救援人员已经多次出动救援非法穿越千顷塘造成被困的人员。今年暑假就发生一起少年夜闯浙西天池被困事件,地点位于保护区的千顷塘范围。

8月6日傍晚,昌北派出所接到杭州市民楼先生的求助电话,其14岁的儿子小朱与15岁同学小董在浙西天池徒步时迷失方向,被困山林。虽然时值盛夏,但山区夜间气温只有20℃左右,只穿短袖短裤的两个少年面临着低温、毒蛇、蚊虫等多重威胁。

民警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机制,联动狼行公益义警救援队,经过4个多小时艰苦搜寻,于当晚11时30分许,在海拔700多米的安徽宁国万家乡山上找到两个瑟瑟发抖的少年,因缺水和寒冷导致体力不支。两人平时酷爱爬山,认为杭州市区的山林已经不具有挑战性,于是趁着暑期结伴徒步挑战浙西天池。

清凉峰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此次告知书是出于紧急保护的需要,以最严厉的姿态遏制非法穿越势头,守护好这片不可复得的生态瑰宝。

最严禁令如何落实?

如果处罚由谁执行?

记者了解到,清凉峰保护区已有擅自闯入受到处罚的案例。

去年6月,清凉峰管理局就向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了一起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进行越野穿越活动的案件。

据调查,张某一行6人,驾驶越野摩托车,自安徽省宁国市一风景区出发,进行越野穿越活动。

出发不久,同行的李某便下山返回,其余5人继续沿防火带骑车越野,后因暴雨无法原路返回,手机也失去了信号。由于与张某一行失联,李某选择了报警求助,最终张某等人在昌化镇后葛村处被找到。

经核实,张某一行人穿越的路线,属于清凉峰保护区的核心区千顷塘,且属于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穿越核心区的5人,处以每人3500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对于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不少网友认为

引发救援费用应该被救者承担

记者注意到,在社交平台上搜索清凉峰徒步路线,很快跳出大量徒步路线的分享,其中不少涉及千顷塘核心区域,还有癞痢峰顶的赏景体验。

对于非法穿越清凉峰保护区域的行为,网上也引发大量关注和讨论。

有网友建议,“关键是要加大处罚力度,要不然没有任何意义”。

“无知无畏且无环保意识的人越来越多,必须严格管理。”

有网友认为,“攻略分享铺天盖地,如果真要禁止,先去下架这些内容”。

还有不少网友建议,救援的费用应该让被救者承担。

“还应该加一条:如果引发救援,所有费用自理。”

“非法穿越造成救援,应该付费,凭什么浪费公共资源?”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程潇龙 编辑:程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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