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参保户籍限制、调整个人缴费标准……杭州明年起实施医保新政 |
hwyst.hangzhou.com.cn 2025年10月20日 17:10:45 星期一 |
10月20日,杭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政策吹风会,详细介绍了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版《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情况。 据悉,此次修订在参保户籍限制、个人缴费标准、激励机制、困难人员待遇等多个方面进行了优化调整。 在参保户籍限制方面,新《办法》优化了非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非本市户籍学龄前儿童、非本市户籍中小学生参加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条件。 具体而言,持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的非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职工医保;非本市户籍学龄前儿童的参保条件由“在本市居住、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市职工医保且累计缴费满3年”放宽至“父母一方持有本市核发《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中小学生的参保条件则由“在本市中小学校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放宽至“在本市中小学校就读”。这些调整进一步扩大了医保的覆盖范围,使更多非户籍人口能够享受到杭州市的医疗保障服务。 根据国家关于健全居民医保筹资机制的要求,新《办法》对2026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进行了调整。个人缴费标准提高约10%,最低年人均增加10元,最高年人均增加70元。具体而言,少儿医保为340元/年,大学生医保为130元/年,其他居民医保一档为800元/年,二档为700元/年。同时,政府补助力度也进一步加大,财政年人均再增加补助150元。 此外,2026年度长期护理保险仍与基本医保同步征缴,参加居民医保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再单独缴纳长护险费。自2027年起,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将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挂钩,具体标准每年由市医保局会同财政局、税务局研究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面向连续参保、统筹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新增了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 对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四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一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同时,对当年统筹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两项激励累计提高总额度不超过12万元。 不过,参保人员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累计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激励待遇在次年1月1日调整。 新《办法》还特别关注了持证困难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持有杭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和一级、二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其大病保险待遇得到提升。具体而言,其大病保险待遇由原来的“起付标准以上至10万元(含)为80%,10万元至20万元(含)为85%,20万元至40万元(含)为90%,40万元以上为95%”提高为:起付标准以上至10万元(含)为85%,10万元至40万元(含)为90%,40万元以上为95%。 针对新成立用人单位职工的生育津贴计发问题,新《办法》也进行了规范。明确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时间不足1年或无缴费记录的,将按单位成立后正常参保并连续缴纳职工医保满1年的月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计发生育津贴。这一调整确保了职工生育津贴发放的公平公正性。 需要注意的是,城乡居民应在每年的集中参(续)保期内办理下一年度的参(续)保缴费手续,以避免产生待遇等待期。 除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等特殊群体外,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缴费的居民,缴费未中断的,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缴费中断的,每多断缴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
来源:杭州网、杭州通客户端 作者:记者 闫雨婷 通讯员 刘颖 编辑:程慧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