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官员编造假工程招投标贪污受贿 做假账应对侦查 |
2011年09月20日 11:00:59 星期二 检察日报 |
“造假区长”陈怀生身犯五宗罪 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他捏造假业务、编造假工程、策划假招投标,而大行贪污、受贿之实;他召集有关人员密谋策划,编假话、造假象、做假账,制造虚假事件,以应对检察机关的侦查。他就是被办案检察官称为“造假区长”的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原区长陈怀生。 7月25日,临汾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串通投标罪判处陈怀生有期徒刑二十年。法院审理查明:陈怀生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公款348万余元据为己有,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89万余元,挪用公款150万元;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1238万余元的损失;在招标投标过程中,采用非法手段,损害了国家、集体、他人合法利益。 一纸判决,撕碎了陈怀生自诩从政27年没有任何腐败行为的假面具,揭开了他的贪腐真面目。 1、对好处费来者不拒 只要有“好处”,陈怀生在捞取钱财上可谓肆无忌惮。 2004年下半年,陈怀生当时任临汾市供销社主任。其弟弟陈怀信(另案处理)向王某承诺,能帮他承揽到临汾市供销社曲沃购物广场项目,条件是以工程总造价的3%作为好处费,王某表示同意。可是在该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王某未能中标。于是,陈怀生向中标的临汾市三建一分公司经理段某施加压力,迫其退出。段某慑于陈怀生的权势,在无奈的情况下以聘请王某为项目经理的方式,将工程交给王某承建。王某接手工程后,陆续兑现了事先约定的好处费20万元。 2009年4月,临汾市洋洲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吕某为了办理尧都区物资局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土地使用证等手续,送给已是尧都区区长的陈怀生5万欧元(折合人民币50.8万元)。对于这一大笔钱,陈怀生是来者不拒,心安理得收下了。2010年初,在陈怀生的关照下,吕某很快就办好了土地使用手续。 陈怀生不仅对送上门的好处费一一笑纳,还主动伸手索要财物。2007年7月,已任尧都区区长的陈怀生,在已有公务用车的情况下,仍以没有公务用车为由,向临汾市公安局尧都分局交警大队要车。交警大队只好为他购买了一辆帕萨特轿车,花费33万余元。拿到车后,陈怀生交给了妻子。 自2004年至2010年,陈怀生直接收受或通过其弟陈怀信收受贿赂十余次,共计189万余元。 检察机关还查明,陈怀生在2006年、2007年,两次指使下属将公款150万元借给其朋友、亲属进行营利活动,截至目前仍有50万元不能追回。 2、编造虚假工程手续骗取公款 毕业于山西师范大学的陈怀生,先后担任过临汾团市委副书记、临汾市供销社主任、临汾市尧都区区长等职,他的仕途算是一帆风顺。 2001年8月,陈怀生任临汾市供销社主任。据一位曾在供销社工作过的尧都区工作人员说,陈怀生上任前,临汾市供销社是个“烂摊子”,是“没人愿去的地方”。陈怀生凭着自己的胆识和能力挑起了这个“烂摊子”。 就在陈怀生担任供销社主任不久,全国房地产业风起云涌。想到供销社及下属公司拥有大量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土地,颇具经济头脑的陈怀生决心大干一番:凭借自身土地资源优势,进行商业、房地产开发。从此,昔日门可罗雀的供销社,一下子红红火火,找关系包工程的人络绎不绝。 在此期间,陈怀生兼任临汾市供销社青狮北街西片工程指挥部总指挥、东片工程指挥部总指挥、曲沃工程指挥部总指挥、浮山工程指挥部总指挥。同时,还分别兼任供销社下属3家公司的董事长,可谓风光无限。然而,当权力给人带来耀眼光环之际,也是最易让人迷失之时,陈怀生的腐败从此开始,并一发不可收拾。 检察机关查明,陈怀生在担任临汾市供销社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共实施7次贪污犯罪,骗取公款348万余元,据为己有。 陈怀生贪污手法最显著的特点,就是造假。2007年5月,陈怀生为处理他在西片基建办的个人借款82万元,安排西片基建办副总指挥景某、工地负责人徐某、会计孟某以及个体包工头任某、席某,以任某挂靠的北京居泰隆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的名义,制作了一套造价为58万元的虚假附属工程手续,又以席某挂靠的侯马市建安总公司安装公司的名义,制作了一套造价为37万元的虚假安装工程手续。 按照陈怀生的要求,孟某用这两套虚假工程手续抽掉了陈怀生个人在西片基建办的82万元借条,并抽掉了景某的8万元借条,其余5万元用于缴纳虚开发票的税款。至此,陈怀生采取伪造工程合同的手段共骗取公款95万元。 此外,陈怀生还利用虚假发票骗取公款共计109.8万元,并将这些公款装入自己的腰包。 除骗取公款、索要财物外,陈怀生还滥用职权,将国家专项资金挪用于房地产开发谋求利益。 |
作者: 编辑:徐文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