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党什么时候建立巡视制度 |
2011年09月22日 10:37:20 星期四 |
主持人:听了李组长介绍,我想“监督”应该是巡视工作的核心了,其实也是对被巡视单位“一把手”的一种权力约束,您刚刚也提到了,巡视制度是党内的一项制度,接下来我又想了解一下,从什么时候我党正式建立巡视制度并开展工作的呢?我们请郑笑跃巡视专员给我们谈谈。 郑笑跃:开展巡视工作这种形式,我们党在革命斗争早期就已采用。1925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决定设立“中央特派巡行的指导员”,这是我党巡视工作的开始。1931年5月,党中央颁布了《中央巡视条例》,直到抗日战争爆发,我们党对党内巡视监督的实践与探索中断。 上世纪90年代,出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内监督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恢复建立党内巡视制度变得极为迫切。1990年3月,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提出可根据需要向各级、各部门派出巡视小组,授以必要的权力,对有关问题进行监督检查。1996年,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制定了《关于建立巡视制度的试行办法》,并开始向地方和部门派出巡视组,对部分省(区)市和国家部委进行巡视。 进入本世纪,我们党对巡视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和不断创新。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2003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机构。同年底颁发的《党内监督条例》,把巡视作为十项监督制度之一,并明确了巡视的内容。党的十七大将巡视制度正式写入党章,从而把这项工作以党内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2009年7月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这个条例的颁布标志着巡视工作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
作者: 编辑:陈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