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社会不虚拟 网上消费要多个心眼 |
2011年06月29日 17:55:22 星期三 杭州网 |
虚拟社会不虚拟 网上消费要守规则 “我们从现在案件的情况看,我们网民确实意识淡薄,比较容易上当受骗,我们把我们的善良和诚信带上网。”杭州市公安局网监分局副局长董晓军谈到网络犯罪防范时说。 董晓军认为,广大网民一定要扭转对“虚拟社会”这个概念的认识。 互联网发展到今天,已经从简单的信息交流发展为实体的、客观的、物质的交易,可以实现鼠标点点,不出家门,吃穿送到眼前, “虚拟社会不虚拟,这是一个客观真实的社会,不要被这个概念所模糊了互联网客观存在的复杂人员、复杂行为。”董晓军说。 董晓军说,互联网就像我们的市场、商场、广场、码头一样,是一个公共场所,是一个社会现实形态的组成部分,也是需要防骗,要高度警惕,而且要遵守公共秩序。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要擦亮自己的眼睛,看清东西,消费不要上当受骗,看价格,看商品,看质量,看规格,其实在,互联网上也要擦亮自己的眼睛。 董晓军介绍,网页、网站是可以复制、克隆成一模一样,相似相近相通,但域名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我们现实中看商品,看价格,网站上要看网页、网名、网址、域名。 此外,在互联网上,消费者往往被一些耀眼的广告、精美的图片、诱人的价格以及被一些商家炒作的秒杀活动激发,诱发亢奋冲动的心理,不顾一切,毫无顾忌地点击下来。 董晓军提醒网民,这种时候,要捂紧自己的口袋,要有基本防范心理。 此外,董晓军还介绍,在网上消费,网上活动,网上行为要像遵守交通规则一样遵守网上消费规则。 董晓军说,比方说我们在网上购物,看中了一款商品,那么要在什么地方聊天沟通,要在哪里交易,这一连串都是有规则的。 董晓军举了个简单的例子,在支付过程当中,对方告诉你支付宝在维护,给你发个链接,叫你到那边支付,或者说直接给你发帐号。 但是,在我们实际生活当中,你叫我在这个柜台上付钱就在这里付钱,怎么叫我在那边付钱,我不会去的,在互联网上他告诉你到那边去,你就跟他去,因为你也看不见、摸不着。 |
作者:记者 方剑锋 通讯员 杭公宣 编辑:李建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