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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辅导很用心,引起纠纷要当心

2012年03月12日 09:56:27 星期一  杭州网

消费者钱女士为给念初三的女儿安排课外辅导,在向某教育咨询公司了解相关教育培训事项时,得到该公司若对教学质量不满意,可无条件退款的口头承诺后,与该公司签订一份书面协议,约定由公司选派优质教师对女儿进行合计为38272元的“一对一”辅导教育。钱女士为此预支20272元,约定剩余款项在2011年2月25日前付清。

但在上了一段课时后,女儿始终对教学质量不满意,钱女士为此提出退学要求。在迟迟未得到答复后,根据公司暗示,钱女士又以“家长工作调动为由”提出退学申请。最终,公司同意退款。但提出,钱女士最初选择的是“208课时,每课时184元”这一档次的套餐,由于其女儿只上了24课时,退款只能按照“104课时,每课时224元”这一档次标准计算后的余额进行退款,且需要钱女士承担870元的税款。钱女士表示不予认可,认为公司并未就该退款方式进行事先告知,也未在协议中作明文规定,如此退款无法律条款依据。

2011年2月接到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指出该公司的上述售后服务方式存在不妥,在未列明协议针对性规定的情况下,事后单方面定价处置,有悖情理。且钱女士预支的款项,并未开具发票,“870元税款由消费者承担”要求更是无从说起。对此,公司愿意纠正税费转嫁的过错,但依然坚持按原定标准进行退款。由于分歧太大,终止调解,建议消费者通过法律仲裁或诉讼的方式寻求解决。

点评:当前,教育支出已经在居民消费支出中占很大比重。社会上各种培训辅导目不暇接、鱼龙混杂,而社会教育消费纠纷因其涉及专业知识面广、金额大、难点多、周期长、调解程序复杂正成为消费调解的一大难点热点问题。经营资质不正规、夸大宣传、协议不平等、操作不规范、售后不完善、处置不及时等情况均易引发矛盾纠纷。且当前的社会办学大多采用预付式消费模式。一旦产生矛盾,因预收金额高,办学单位在处置过程中极易产生拖沓、推诿等情况。此类案例警示我们:中小学课程的辅导,不仅是生活消费行为,更重要的是国民教育的延伸。依法从事辅导教育活动的,应当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包括对辅导人员教师资格的审查。我们呼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出台规范中小学课程课外辅导的相关规定,保障学生受到良好的规范教育。同时,工商部门在国务院尚未出台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之前,应当加强对教育咨询等营利性机构经营行为的监督,查处虚假广告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我们也寄希望于中小学生家长对教育市场上的预付形式要慎重,家长的望子成龙心态往往导致冲动付款,特别不能轻信广告宣传和口头承诺。

作者:周曦 编辑:赵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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