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深化市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材料 |
2012年08月24日 17:35:03 星期五 |
近年来,市经信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减排和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扎实做好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清洁生产、工业循环经济建设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就今年以来所做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健全能源“双控”目标责任体系。今年是我市实行能源“双控”双控工作的第一年,通过建立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企业实行总量控制,源头减少各种污染物的排放。初步建立了与“双控”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加强用能考核,强化了节能降耗奖罚机制。下一步,我们将在进一步完善现有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的基础上,加快我市“智慧能源”建设,充分借助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实时、动态的用能监测、预警和调控,提高能源管理与决策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特别是提高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企业的监管水平。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腾笼换鸟。去年,市政府出台了进一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若干意见、淘汰落后产能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我们圆满完成了2011年落后产能的淘汰任务,为先进产能拓展土地、用能、排污等方面的空间,实现我市工业的腾笼换鸟。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明确市政府淘汰落后产能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齐心协力、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将目标任务按年度、地区分解落实,按计划实施推进。同时,进一步修订研究淘汰落后产能的目录和标准体系,更多采用技术、法律和经济等综合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通过对现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再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对不达标、不达限、不合规的企业坚决实行整顿、改造直至关停。 三、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源头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进一步完善了用能审查、核定和违法追究的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公开公正的节能评估与用能审查,切实防止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用能的转让、合作与交易机制,研究起草了《杭州市用能量交易管理办法》,建立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与用能总量指标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用能总量动态平衡机制,对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实行 “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合作交易。 四、全面推行以单位用能产出排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树立“以单位能耗产出论英雄”、“以单位电量产出论英雄”的理念,通过对工业企业的单位用电、占地、排污的增加值(或纳税额、就业人数等)进行核算排序,综合应用于能源总量控制、有序用电、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把能源分配与企业资源环境产出效益相挂钩,将有限的能源配置到能耗水平低,经济效益好,财政贡献大,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行业、企业和用能单位,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用能,实现能源使用的高效配置。从而推动这些行业的“倒逼式”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五、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目标,持续性开展清洁生产。清洁生产是实现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抓手,“十一五”以来,我市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200多家,实施改造方案2.5万个,投入改造资金超过21亿元,年节能折标煤83万吨,大量削减了污染物的排放。下一步,要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推进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其中,五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行业的重点企业,每两年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七个产能过剩行业的重点企业,每三年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其他行业的重点企业,每五年开展一轮清洁生产审核。 六、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和超能耗限额电价加价政策,发挥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继续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8个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同时,拟制定出台《杭州市超限额标准用能电价加价管理办法》,对能源消耗超过现有国家和省级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执行惩罚性电价政策,对电镀、化工、造纸、化纤、印染、制革、冶炼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高能耗企业,提高加价标准,进一步激发企业节能减排、转型升级的内在动力。 当前,我市节能减排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特别是市区大气污染仍然比较严重,进一步深化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对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建设良好的人居环境,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经信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明确目标,强化责任,扎实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
作者: 编辑:徐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