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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中的持证困难人员 可单独参加职工医保
2013-12-30 12:45    杭州网

《细则》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应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但对主城区户籍,劳动年龄内,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经登记后,可单独参加职工医保。减轻了这部分人群的经济负担。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主要变化——

45万在杭高校大学生纳入门诊统筹

大学生医保每年多交30元 少儿医保每年多交50元 城乡居民医保每年多交100元


来源:杭州网综合    作者:    编辑:童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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