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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电动车停放问题
发布时间:2020-06-16 16:32:32
地铁站、车站、医院、商场、农贸市场、文化体育场馆、公园等公共交通设施、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标准配套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公共停放场所,管理单位应当落实专人管理。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
公共交通设施、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应当配套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公共停放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