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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疫情防治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0-03-09 10:51:28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后,全市税务系统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政策支持层面

税务部门梳理推出了23项政策服务举措,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产扩能

近期,市税务局立足杭州实际,结合中央和省市以及税务总局、省局有关抗疫惠企政策,梳理推出了4大方面23项政策服务举措,并同步制定政策条款落实相应操作规程。23项政策服务举措,其中:

在着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生产方面,梳理出5条政策举措,如: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在着力支持社会各界公益捐赠方面,梳理出3条政策举措,如:

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在着力落实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方面,梳理出2条政策举措,如: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在着力为小微企业及其他受疫情影响企业纾困解难方面,梳理出13条政策举措,如:

疫情防控期间准许企业延期办理申报纳税。

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具体政策内容可以关注杭州税务微信公众号获取。

服务与管理层面

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为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安全,针对企业复工复产后办税缴费业务逐渐增加的情况,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

一是畅通“网办渠道”。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编发网上办理指引,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浙里办APP等途径网上办理业务。组建电子税务局专业受理团队,对网上申请事项,符合条件的马上办,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回复,做到每日清零。  

二是咨询“线上响应”。依托智能客服“税小蜜”开展线上智能咨询,开启“专属税服在线辅导”解决个性化的咨询需求,还利用QQ远程控制、钉钉视频教学等渠道对纳税人进行“面对面”在线办税辅导。

三是提升“服务体验”。加强与邮政部门联系,保证发票邮寄服务的人力、物力配备,畅通办事“最后一公里”。拓展“非接触”办税事项,在注销业务中通过视频电话为纳税人进行实名登记等。

截至2月14日,全市纳税人、缴费人已办理涉税缴费事项55.96万笔,其中,网上办理55.78万笔,自助机办理235笔,“非接触式”(网上办理+自助机办理)办理率达99.73%。

同时,针对少数纳税人需要到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税缴费的情况,大力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积极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强办税厅管理,严格做好全市76个办税缴费服务场所进入人员的体温检测、室内通风、卫生防疫、清洁消毒等工作;开展预约办税,梳理分析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情况,对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主动提供预约服务,提示错峰办理;压缩办税时间,推行办税服务厅容缺受理,重点对生产、销售和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绿色通道服务。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