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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入驻企业租金,免费发放防疫物资,基金小镇的企业看过来!
发布时间:2020-03-09 14:02:3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入驻玉皇山南基金小镇企业经营的影响,同舟共济、共克时艰,根据《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市委发〔2020〕2号)、《上城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意见》(区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61号)、《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落实国有企业免收房租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财〔2020〕16号)文件等文件精神,经基金小镇管委会研究,决定减免入驻小镇企业2020年2月、3月租金,现通告如下:

一、租金减免适用对象

此次减免租金适用对象为截止2020年1月31日前已与基金小镇管委会签订租赁合同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二、租金减免实施标准

当期租金未缴纳的,在应付租金中直接减免2个月的租金;当期租金已缴纳的,在下期应付租金中自动减免2个月的租金;当期租金已缴纳,且租赁到期的,延长相应租期或退还相应租金。

租金减免额度根据物业权属性质等情况,由基金小镇管委会确定。

三、租金减免实施流程

(一)提交材料:

1、提交《玉皇山南基金小镇企业疫情期间租金减免申请表》(扫描文后二维码下载表格),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其他印证材料,并加盖公章。

(二)审核材料:

基金小镇管委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三)签订协议:

审核通过的企业,由基金小镇管委会与其签订《租金减免补充协议》,盖章后生效。

四、其他事宜

请各企业于3月6日前将审核资料提交至管委会,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与小镇企业对接,切实将减免措施落实到每家符合条件的企业。

存在租赁纠纷、房产历史遗留问题等情况的房产原则上不适用,具体由基金小镇管委会研究确定。

杭州市玉皇山南基金小镇管委会

2020年3月2日

来源:   作者:   编辑:娄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