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城区总工会出台“十项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3-09 14:08:59

当前,正处于防控疫情的关键期,企业复工又正当时,为协助企业做好复工后的疫情防控工作,近日,上城区总工会出台《关于上城区工会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项措施的通知》,全区各级工会要按照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凝心聚力、共克时艰,积极助力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一、协助企业平稳有序复工

1.协助建立企业复工方案。结合上城区“三联三领三服务”活动,开展为企服务走访活动,及时掌握本区域、本系统经政府备案通过后的复工企业名单,督促指导企业工会积极协助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尽全力帮助企业协调防护物资和防疫人员,确保企业前期工作有序到位。

2.协助做好职工健康管理。协助企业加强对返岗职工的健康监测管理工作,做好返岗职工健康信息登记工作,建立返岗职工“一人一档”,一人不漏,不留死角,需要留观的留观,可以上岗的上岗,把防控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落实到每一名员工。

3.协助企业解决短期用工紧缺问题。根据单位用工和职工就业需求等实际情况,通过工会免费网上就业服务、电话联系等形式,帮助企业解决短期用工紧缺问题。同时,投入平安返杭专项资金20万元,对企业包车返杭的包车费将给予资金补助,延长职工返杭车费补贴申请时间,并将补助范围从汽车票和火车票,扩大至机票船票等多种形式,助企务工人员平安返杭。

4.协助企业落实各项劳动保护措施。指导帮助企业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协助企业加强日常管控,落实每天体温检测及健康问询,提醒企业定时对厂区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消杀,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工作场所,空气流通;教育职工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5.开展复工企业法律服务。依托区总工会官方微信平台及签约律师团创建上城区建会企业复工劳动法律公益微信群,律师在线为建会企业讲解、答疑有关在企业复工复产方面的法律问题。

二、引导企业职工同舟共济

6.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进一步发挥劳动关系预警调处机制作用,建立工会劳动关系周报机制,协助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关系问题。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协助落实“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的规定,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7.引导职工与企业协商协调。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工会要组织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引导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引导职工正确理解、积极应对,助力企业克服困难,确保职工稳定就业。

三、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

8.落实小微企业减负政策。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19〕32号)和《杭州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的若干意见》,从2020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对全市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延迟返杭、且保留原工作岗位、按规定发放工资待遇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

9.继续实施拨缴经费减缓政策。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减负降本政策(2019年第一批)的通知》(浙政办[2019]25号),企业拨缴工会经费缓减20%,从2019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10.设立防控专项资金。区总工会从工会经费中安排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专项资金100万元,纳入2020年收支预算管理,专门用于疫情防控保障和慰问等工作,为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

来源:   作者:   编辑:娄晓涵
近日,上城区总工会出台《关于上城区工会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项措施的通知》,全区各级工会要按照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凝心聚力、共克时艰,积极助力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