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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出台“八项举措”帮助人才和人才企业复工发展
发布时间:2020-03-09 16:32:16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区统一部署安排,切实加强对我区人才的关心关爱,帮助人才和人才企业共克时艰、渡过难关,结合拱墅实际,现就帮助人才和人才企业复工发展提出以下工作举措:

一、帮助有序复工

在疫情防控期间成立人才服务专班,开通人才服务热线。

本地人才:13757159536,

外籍人才:13777845308,15967140022。

及时了解人才企业复工需求和计划,加强人才、发改、科技、人社等部门联动协调,指导帮助人才企业做好复工准备。积极帮助协调人才企业做好防疫物资采购工作,确保人才安全返岗、有序复工。用好各类用工招聘信息平台,在本区平台为人才企业免费发布用工需求,对接应聘信息。用好“外创十条”创业服务券等政策,支持外创人才企业通过购买人力资源服务、法律服务等,加快复工复产。

二、降低运营成本

落实市、区关于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人才企业,延长2个月房租补贴(减免)政策。对区“5100”计划、“运河英才”计划办公资助政策享受期的企业,延长2个月办公用房租金补贴。

三、加大金融支持

加大与“运河英才贷”合作银行的合作,鼓励银行加大对人才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支持。对符合贷款贴息政策的人才企业,按季度及时结算贴息补贴。

四、关心人才居住

对已入住人才公寓的人才延长2个月免租期,对市场化租赁住房的人才根据标准延长2个月房租补贴。

五、拓展市场对接

及时收集整理人才企业融资、产品销售等方面的需求信息,开设“运河创业创新学院”网上融资和市场对接平台,帮助人才企业开展融资和产品销售等的对接工作。

六、抓好政策落实

对符合本区人才政策兑付条件的人才企业,及时跟进做好相关政策的兑现落实。对省、市、区相关税费减免、延期缴纳等政策,帮助企业协调落实并协助办理申请。

七、完善“网办”服务

依托线上办事渠道,按照“一次不用跑”要求,落实服务专班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帮助人才及人才企业做好企业注册、审批办理等服务事项。

八、表彰鼓励先进典型

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开展防疫技术研发、防疫物资捐赠、有序推进生产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的人才企业,及时跟进宣传。对表现特别突出的,优先评定为“运河之星”优秀创业创新人才,根据政策给予相应表彰奖励。

来源:   作者:   编辑:娄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