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以及上级组织部门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敢于担当、冲锋在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十五项举措:
★组织力量全面下沉。区委组织部统筹协调,组织全区区级部门干部支援到联系镇街、结对村(社区)、疫情防控重点镇街、进萧入口等基层一线帮助工作,每天掌握镇街工作力量情况,对人员缺口及时调配到位。镇街党(工)委有序调配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发动在职党员增援村(社区)一线,主动到结对或居住地村(社区)党组织报到,服从村(社区)党组织的统一安排,积极接受分配的任务,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在职党员服务村(社区)情况纳入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并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注重一线考察使用干部。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的现实表现作为考察其政治素质、宗旨意识、驾驭能力、担当精神的重要内容,记入干部工作实绩档案。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提拔使用或晋升公务员职级。对作出重大贡献的,可按规定破格提拔。对职级职数紧缺的单位,区委组织部从全区职级公务员职数内统筹提供一定职数,向基层一线倾斜。加大村(社区)后备力量培养使用力度,把疫情防控一线作为村(社区)后备力量的“练兵场”,对经受考验、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干部和后备力量、青年人才,优先纳入村(社区)组织换届推荐人选,在镇街干部选拔、公务员考录遴选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对于表现特别突出的村级后备力量,可予以提拔使用。
★开展一线推优入党。及时掌握各领域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人员,对党组织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但培养考察期未满一年的,或者在疫情防控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和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的,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不受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指标限制。
★职称评聘向一线倾斜。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医务工作者,经核准可提前1年破格申报相应高级职称。防疫一线医务工作者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时给予倾斜照顾,经备案认定可提前1年破格晋升。对防控工作业绩特别优秀的,允许越级晋升。所在单位暂时无空缺岗位的,可先超职数聘任,再逐步消化。期间,因抗击肺炎疫情未能如期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经核准可不再提供相应继续教育证明。
★突出一线评优导向。对全区从事一线医护的工作人员,镇街从事一线疫情防控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区级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抽调到基层一线从事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原则上按实际参加一线防控人员总数的30%核增2020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
★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优先保障疫情防控一线需要,加强口罩、防护服、测温仪、消毒用品等物资筹措和调配,各镇街和平台要扎实做好就餐、御寒、值夜、交通等联防联控后勤保障。
★保障一线工作人员身心健康。各单位党组织要关心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有针对性地帮助减压释负。对直接援助重点疫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点诊治医院、发热门诊、急救中心、疾控中心等参加一线防控救治的医务工作者参照援派挂职干部人才标准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统筹安排一线工作人员轮休调休补休。要合理安排防控人员休息时间,对较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要强制休息。有发热门诊的单位可就近安排宾馆,供医务人员集中住宿,资金由区财政保障。对因参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人员,要及时合理地安排补休。对直接援助重点疫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点诊治医院、发热门诊、急救中心、疾控中心等参加一线防控救治的医务工作者,可安排不少于15天的休假,其中表现突出的优先纳入我区各类休假疗养。
★从优落实一线各类待遇。不折不扣落实好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印发的杭财社〔2020〕3号文件,对医务工作者等一线工作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在应急响应期内,对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工作的人员,确实发生误餐的可按照标准给予不超过100元/天的伙食补助。综合考虑机关、事业单位、镇街、村(社区)参加一线防控人员情况,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另行制定。对在疫情防控中承担重要职能、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等,给予一次性核增当年绩效工资总量(薪酬总量),核增部分资金由区财政保障。
★下拨支持疫情防控专项党费。区委组织部转拨中管和省市管党费40万、首批划拨区管党费123万,用于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员、干部;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包括购买疫情防控有关药品、物资等;补助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各单位党组织要根据实际从本级管理党费中落实配套资金,尽快将党费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疫情防控一线,做到专款专用。
★及时开展通报表扬。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特别突出、特别典型的集体和个人,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和各单位党组织进行通报表扬。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及时按有关规定给予嘉奖、记功奖励,奖励比例可不受限制。
★加强一线慰问关怀。联系镇街区领导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队开展走访,看望慰问防控一线干部、工作人员,协调解决各类难题。对任务重、长期坚守疫情防控一线岗位的医务工作者,要通过多种方式慰问家属,了解家庭困难,帮助解除后顾之忧。对直接援助重点疫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点诊治医院、发热门诊、急救中心、疾控中心等参加一线防控救治的医务工作者,由区卫健局及派出单位对其家属给予一次性慰问金。
★加强一线容错免责保护。对为防止疫情蔓延,勇于担当、果断决策、及时处置,但存在程序瑕疵或出现一定失误的干部,根据“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按程序予以容错免责。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不实信访举报的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予以及时澄清,消除负面影响,并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加强对企业及其党员职工的关心关爱。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两新组织的关心关爱,发挥政府助企网格员作用,推动浙江省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17条政策等惠企政策的落地。企业党组织要协助企业稳步推进复工复产,严格落实返岗人员防控措施,做好职工思想引导和心理关怀,实现复工生产和职工安全双保证。承担疫情防控工作物资保障任务的企业党组织,要注重关心加班加点的党员职工,协调企业落实好加班工资、返岗路费、伙食补助等政策。区、镇两级干部协助指导复工企业做好防疫工作。
★减轻基层负担。在疫情防控期间,除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外,各部门最大限度减少会议、文电,不要求镇街专门上报材料、表格、数据。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安排,各部门原则上不另行开展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督查督导。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组织部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