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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关于春风惠企政策,您关心的热点问题在这里
发布时间:2020-03-10 09:44:53

近日,桐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了《关于惠企政策“春风2020”(第二批)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在不折不扣执行好中央和省市近期出台的系列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削减“三公”经费和专项资金10%以上,千方百计挤出资金,帮助企业和员工解决实际困难。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对《政策意见》进行解读!

一、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

1. 政策内容:企业用电价格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快速方便实现企业用电接入,低压接入容量扩大至160千瓦,对于低压非居客户,供电公司延伸投资界面至表箱,实现低压接入“零成本”。

政策解读:由县国网供电公司根据上级通知执行相关调价政策,执行时间与上级政策保持一致;申请容量在160千瓦以下的企业可采用低压接入,并由供电公司投资到表箱,实现低压接入“零成本”,本政策执行时间为3、4、5三个月。

兑现方式:电价减免费在收取企业电费用时直接兑现;160千瓦以下用电“零成本”接入由企业申请安装用电时直接兑现。

所需资料:无需资料

牵头部门及联系人:县国网供电公司(联系人:赵臻峰 18268862525)

2. 政策内容:工业及商贸服务业(宾馆、餐饮、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用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下调15%。

政策解读:省里近期发布的惠企政策关于水价的优惠是“到户价下调10%”,经测算,省政策优于县政策,故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由县水务公司执行省政策,即按“到户价下调10%”实施,执行时间与省政策保持一致为2、3、4三个月。

兑现方式:在收取企业水费时直接减免兑现。

所需资料:无需材料

牵头部门及联系人:县水务公司(联系人:徐荣华 13646859776)

3. 政策内容:天然气价格下调10%。

政策解读:天然气价格由杭燃桐庐公司执行价格下调10%政策,执行时间为2、3、4三个月;

兑现方式:在收取企业燃气费用时直接减免兑现。

所需资料:无需材料

牵头部门及联系人:杭燃桐庐公司(联系人:周云 13588058981)

二、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1.政策内容:使用政府转贷基金不收取占用费;

政策解读:在3、4、5三个月期间,使用政府转贷基金不收取占用费。

兑现方式:企业在使用政府转贷基金时由县财政局直接给予兑现。

所需资料:无需材料

牵头部门及联系人:县财政局(联系人:岑昱 电话:58507055)

2.政策内容:县农商银行、恒丰村镇银行等地方金融法人机构对重点防疫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下调10%以上;到期的企业贷款实行无还本续贷。

政策解读:由县农商银行、恒丰村镇银行根据企业受影响情况并结合企业信贷信用表现,对在本行发生贷款的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下调10%,如有企业贷款到期,不得抽贷、压贷并实行无还本续贷,政策执行时间为3、4、5三个月。

兑现方式:企业向两家银行提出,由两家银行具体兑现。

所需资料:申请书

牵头部门及联系人:县农商银行(联系人:叶振明13175019979)、恒丰村镇银行(联系人:方芳15968189280)

三、统筹解决返工人员过渡性住宿

政策内容:由县政府统筹宾馆酒店床位3000张以上,以优惠价格出租给相关企业或项目,解决员工临时过渡性住宿问题,优惠后的宾馆租金由企业或项目自理。

政策解读:在防疫防控期间,企业若根据防控要求需要对返工的员工进行集体统一住宿管理,若企业无法联系到进行集中管理的地点,可向县文广旅体局申请帮助联系酒店宾馆,并以最优惠的价格租给企业,优惠后的住宿等费用由企业自理。

兑现方式:直接至电文广旅体局申请帮助即可。

所需资料:无需资料

牵头部门及联系人:县文广旅体局(联系人:吴峥15067180068)

四、对企业或项目有序复工进行补助

政策内容:经申报备案并核准复工的企业或项目,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对外地来桐员工进行集中管理并实现管控要求的,给予相应补助。补助标准为:集中管理员工数在10-49人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万元;集中管理员工数在50—99人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集中管理员工数在100-199人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集中管理员工数20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

政策解读:补助对象为企业。在防疫期间,企业按规定对员工进行集中管理并产生费用的即可申请兑现本政策(包括入驻政府帮助联系的酒店)。集中管理的人数认定由企业提供进行集中管理并落实防疫措施的员工花名册,由属地政府(办事处)审核认定。

兑现方式:由企业向属地政府(办事处)申请,属地政府(办事处)根据企业提供的花名册对集中管理员工进行审核认定,统一向县财政提出兑现。

所需资料:集中管理人员花名册、申请兑现政策报告

牵头部门及联系人:县财政局(岑昱 58507055)、企业属地政府(办事处)

五、给予房租减免

1. 政策内容:对实际承租并经营县属国有经营物业的非国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3两个月租金。

政策解读:全县国有企业对已签约承租其自有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3月份房租。若转租人为非本县国有企业,相关责任主体应督促其将减免租金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人,确保实际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最终受益。

县政府对承租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除外)用于办公、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3月租金。

兑现方式:由县国资办通知各收租主体在收取房租时自动兑现。

所需资料:无需资料

牵头部门及联系人:县国资办(联系人:吴中华 58507076)

2. 政策内容:对承租县级公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或家庭(个人),免除2、3两个月租金。

政策解读:县住建局对没有欠往期租金的实际承租县级公租房、人才房的企业或家庭(个人)免收2020年2月、3月租金。

兑现方式:由县住建局在收取房租时自动兑现。

所需资料:无需资料

牵头部门及联系人: 县住建局(联系人:姚汉强 13071856831)

3. 政策内容: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 为租户减免租金,对免租金2个月以上的,政府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政策解读: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疫情期间约定有免收租金的,按实际收取的租金缴纳房产税;对免收租金2个月以上的企业,免收租金月份按照房产原值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兑现方式:由企业自行申报按实际租金收入征税

所需资料:无需资料

牵头部门及联系人:县税务局(联系人:徐勇军 13805762957)

六、引导解决双职工家庭“看护难”

政策内容:因疫情防控推迟开学,双职工家庭中有就读小学及幼儿园子女,家中确无人照顾的,鼓励企业安排一名家长带薪居家看护。对非公企业,政府按每人500元予以补助。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顺延至政府隔离措施结束。

政策解读:因疫情防控推迟开学,夫妻双方均在我县登记注册并依法缴纳税收的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的双职工家庭中有就读我县小学及幼儿园的子女,家中确无人照顾的,鼓励企业安排一名家长带薪居家看护。居家看护的家长所在企业为非公企业的,按每户家庭500元标准给予补助。

兑现方式:本政策为杭州市下发政策,具体兑现方式杭州市相关主管部门尚未下发,等市下发操作细则后桐庐县参照执行,到时会通过桐庐发布给予公告。

所需资料:参照杭州执行

牵头部门及联系人:县教育局(联系人:何彩珍18758057700)

七、全力保障防疫物资采供(口罩)

政策内容:鼓励医药流通企业采供急需防疫物资,其中对符合国家防疫标准的口罩采取“平进平出”零利润销售的,政府给予0.5元/只的补助,补助期限暂为政策印发之日起两个月。

政策解读:鼓励医药流通企业采供急需防疫物资,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及县级以上医药储备企业(仅限为在桐使用单位提供批发、团购)按照不高于采购价通过终端销售的符合国家防疫标准的口罩,政府给予0.5元/只的补助。补助期限暂为本政策印发之日2020年2月12日起至2020年4月11日。

兑现方式:由县市场监管局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县市场监管局提出兑现申请,由县市场监管局审核认定后给予补助。

所需资料:商品采购销售清单、相关发票等

牵头部门及联系人:县市场监管局(联系人:贾慧泓13968055424)

八、补贴商贸服务企业

政策内容:对年税收50万元以下的商贸、餐饮、旅游、住宿、交通运输、物流配送等小微企业,按2019年增值税月均纳税额的县留存部分额度,政府给予两个月补贴。

政策解读:2019年在桐登记注册、全年纳税总额在50万元以下的在商贸、餐饮、旅游文化、住宿、交通运输、物流配送等六大行业的小微企业,按2019年增值税月均纳税额的县地方留存部分额度,给予两个月补贴。其中,2019年纳税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照已缴纳金额和月份数换算成全年纳税额。

兑现方式:无需企业申请,由县税务局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县财政局审核后直接委托银行将补助资金拨到企业对公账户。

所需资料:无需资料

牵头部门及联系人:县财政局(联系人:岑昱 58507055)县税务局(联系人:陈旭涛 64216849)

九、加强外贸企业支持

1. 政策内容:有需要的企业可以向县商务局申请协助办理不可抗力相关事实性证明。

政策解读:企业如果因疫情原因不能正常生产而产生纠纷或违约,如果有需要,企业可以向县商务局申请,由商务局协助企业共同向上级主管部门办理不可抗力证明。

兑现方式:企业向县商务局提出申请。

所需资料:申请资料:1.企业所在地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公告;2.海陆空相关延运、延飞、取消等通知/证明;3.出口货物买卖合同、货物订舱协议、货运代理协议、报关单等;4.其他所能提供的材料。

牵头部门及联系人:县商务局(联系人:施琼芬,电话:58508325)

2. 政策内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后,不能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的,对无法退回的展位费给予50%补助。

政策解读:在疫情防控期间,因防控需要企业无法参加境内外各类展会,对前期已缴纳参展费用的不可退回部分,企业可以凭参展相关证明及预缴纳费用发票向主管部门(境外展会主管部门为县商务局,境内展会主管部门为经信局)提出兑现政策。

兑现方式:企业向主管部门申请,由主管部门统一报县财政兑现。

所需资料:参展证明或合同,预缴纳费用付款凭证和发票

牵头部门及联系人:县商务局(联系人:施琼芬,电话:58508325),县经信局(联系人:叶挺13805762476)

3. 政策内容:因疫情原因,导致出口企业与国外商家发生合同纠纷而开展法律诉讼的,对产生的律师费、翻译费等给予50%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政策解读:本县外贸企业因疫情防控原因产生涉外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可以登录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律师协会网站,查阅杭州市律师协会《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政策、法律问题解答》,加入“应对新冠疫情律师咨询室”微信群咨询,也可以联系“杭州市企业复工复产公益律师服务团”咨询。对于企业开展涉外法律诉讼产生的律师费、翻译费由企业凭相关证明及发票等给予总额50%的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兑现方式:企业向县商务局提出兑现申请,由县商务局会同县司法局共同认定。

所需资料:案件相关证明,产生的律师费、翻译费付款凭证和发票

牵头部门及联系人:县商务局(联系人:施琼芬,58508325)、县司法局(联系人:应蕾洁,13516720165)

十、加大对物业企业扶持力度

政策内容:对辖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按照在管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0.3元的标准,进行连续两个月的分档补助。

政策解读:对2020年3月、4月全县范围内落实属地疫情防控工作到位的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给予两个月的资金补助。补助标准可按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0.3元执行,按在管住宅建筑面积核算,与住宅小区在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社区配套用房等非住宅房屋不纳入补助核算范围。

兑现方式:由县住建局对全县在防疫防控期间积极落实防疫措施的住宅小区物业进行工作考核后给予兑现。

所需资料:防疫物资采购清单及增加人力工资清单等

牵头部门及联系人:县住建局(联系人:张兵13666663509)

十一、扶持“菜篮子”保供基地

政策内容:对防疫期间各蔬菜基地应急新播种叶菜进行补助,标准为5亩以上,每亩500元。

政策解读:对2020年2月1-29日新播种叶菜5亩(含)以上,亩产量达到正常生产水平1.2吨以上(含),供应本县市场的蔬菜生产主体给予每亩500元补助(含杭州市级对新播叶菜面积20亩(含)以上的补助)。

兑现方式:由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向属地政府(办事处)申请,属地政府(办事处)根据台账资料现场核实进行审核认定,盖章后汇总辖区内申请资料统一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兑现。

所需资料:桐庐县蔬菜基地新播叶菜应急生产补助资金申报汇总表;生产档案;土地承包合同;播种前后影像等其他资料。

牵头部门及联系人: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石一珺 电话:13575727911)

十二、对公共交通运输企业进行补助

政策内容:鼓励县国有、民营交通运输企业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停运的出租车辆,给予租金减免,政府给予减免部分50%补助。对公交客运车辆给予每辆1000元的补助。

政策解读:因疫情防控需要,导致公交客运、出租车企业停运产生的经营性亏损予以补助。出租车企业对车辆承包费给予减免,政府按企业减免的幅度予以50%的资金补助;公交客运企业实际运营车辆数予以每台1000元/月定额补助。

兑现方式: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由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报县财政予以拨付兑现。

所需资料:无需资料

牵头部门及联系人:县交运局(联系人:洪涛电话:18067983878)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