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惠企政策“春风2020”(第二批)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在不折不扣执行好中央和省市近期出台的系列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削减“三公”经费和专项资金10%以上,千方百计挤出资金,帮助企业和员工解决实际困难。
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企业用电价格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对低压接入容量160千瓦以下的非居客户,由供电公司延伸投资界面至表箱,实现低压接入“零收费”。工业及商贸服务业(宾馆、餐饮、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用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下调15%,天然气价格下调10%。以上政策实施期限为3、4、5三个月。
2.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使用政府转贷基金不收取占用费;县农商银行、恒丰村镇银行等地方金融法人机构对重点防疫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下调10%以上;到期的企业贷款实行无还本续贷。以上政策期实施期限为3、4、5三个月。
3.统筹解决返工人员过渡性住宿。由县政府统筹宾馆酒店床位3000张以上,以优惠价格出租给相关企业或项目,解决员工临时过渡性住宿问题,优惠后的宾馆租金由企业或项目自理。
4.对企业或项目有序复工进行补助。经申报备案并核准复工的企业或项目,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对外地来桐员工进行集中管理并实现管控要求的,给予相应补助。补助标准为:集中管理员工数在10-49人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万元;集中管理员工数在50—99人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集中管理员工数在100-199人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集中管理员工数20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
5.给予房租减免。对实际承租并经营县属国有经营物业的非国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3两个月租金。对承租县级公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或家庭(个人),免除2、3两个月租金。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对免租金两个月及以上的,政府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6.引导解决双职工家庭“看护难”。因疫情防控推迟开学,双职工家庭中有就读小学及幼儿园子女,家中确无人照顾的,鼓励企业安排一名家长带薪居家看护。对非公企业,政府按每人500元予以补助。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顺延至政府隔离措施结束。
7.全力保障防疫物资采供。鼓励医药流通企业采供急需防疫物资,其中对符合国家防疫标准的口罩采取“平进平出”零利润销售的,政府给予0.5元/只的补助,补助期限暂为政策印发之日起两个月。
8.补贴商贸服务企业。对年税收50万元以下的商贸、餐饮、旅游、住宿、交通运输、物流配送等小微企业,按2019年增值税月均纳税额的县留存部分额度,政府给予两个月补贴。
9.加强外贸企业支持。有需要的企业可以向县商务局申请协助办理不可抗力相关事实性证明。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后,不能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的,对无法退回的展位费给予50%补助。因疫情原因,导致出口企业与国外商家发生合同纠纷而开展法律诉讼的,对产生的律师费、翻译费等给予50%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0.对物业企业进行补助。对辖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按照在管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0.3元的标准,进行连续两个月的分档补助。
11.扶持“菜篮子”保供基地。对防疫期间各蔬菜基地应急新播种叶菜进行补助,标准为5亩以上,每亩500元。
12.对公共交通运输企业进行补助。鼓励县国有、民营交通运输企业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停运的出租车辆,给予租金减免,政府给予减免部分50%补助。对公交客运车辆给予每辆1000元的补助。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需要全县上下政企联动、全社会共同努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以最大诚意、最大力度,帮助企业和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广大企业要坚定信心,自力更生,严格防控疫情,有序复工生产,努力将疫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于未严格履行防疫防控主体责任的企业不予享受本政策。广大职工要顾大局、识大体,弘扬家国情怀,全力投入生产经营,以实际行动为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作出贡献。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下一步就疫情形势再及时制定实施相应政策。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县发改局(产业办)朱杰,电话:13989879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