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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出台“招才十条”精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3-10 10:06:49

疫情防控期间,余杭人才和企业纷纷投身抗击疫情一线,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进一步加强对人才的关心关爱和对企业的支持保障,余杭发布了《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才招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全区疫情防控期间人才招引十项举措。

一、支持对象

1. 本意见适用于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

2. 本意见所指人才为企业从余杭区外首次引进、疫情结束前实际到岗、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在余杭区参保或缴纳个税的人才;自主创业人才、在校大学生、应届高校毕业生等。

二、主要措施

1开展“智汇余杭”云招聘系列活动

依托余杭人才服务网、杭州市就业网等网上平台,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24小时免费的线上招聘求职服务。推出人才招聘码,开辟科研和管理人才(金码)、专技人才(银码)、高校毕业生(青码)、见习实训(铜码)等招聘专区,通过扫码招聘、远程面试等非现场形式,引导企业和人才精准对接。重点对接省内外知名重点高校、高职院校,开展“智汇余杭名校行”线上引才活动,加大对余杭形象、引才政策、企业品牌和岗位需求的宣传,吸引各类人才来余杭就业创业。

2给予企业引才奖励

对企业从区外招引人才的(往届生在疫情结束前签订劳动合同;应届生在疫情结束前签订就业意向,年底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大专1000元、本科1500元、硕研2000元、博研3500元每人标准,给予企业引才奖励。支持企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猎头公司等中介机构开展精准引才,对成功引进年薪20万元以上高端人才的,按年薪0.5%的比例给予企业引才奖励,每家累计最高50万元。企业引才奖励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3鼓励中介引才荐才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猎头公司等中介机构为我区企业成功引进年薪20万元以上高端人才的,按年薪0.5%的比例给予中介机构引才奖励,每家累计最高50万元。鼓励中介机构加大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引进工作,视成功引进的人才等级给予5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数量较多的,授予千里马引才驿站资格。中介机构引才奖励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4吸引大学生来余杭就业

疫情结束前通过线上人才招聘后来余杭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企业急需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按照省内200元/人,华东地区5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800元/人标准给予交通补贴。对于人才相对集聚的城市,开通来余杭专列、包车、包机等,尽快实现企业急需的人才批量安全输入。对新引进的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应届毕业生给予3年最高8万元、6万元、4万元生活安家补贴,毕业7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在余杭工作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本科放宽到45周岁以下)可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5保障大学生实习无忧

疫情结束前来余杭实习的大学生,按照省内200元/人,华东地区5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800元/人标准给予交通补贴。对来余杭参加实习的大学生,实习期间给予2000元每月的生活补贴。支持企业建立大学生见习训练基地,对吸引在校大学生来余杭参加见习的,按杭州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70%每生的给予企业补助。对见习实训期满后企业招用的,按1500元/人给予企业一次性招用补贴。

6鼓励开展线上职业培训

疫情结束前,为企业免费提供线上培训平台,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线上培训的,按照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人数,分别按每人600元、800元、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新评定为高级工、技师的个人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一次性奖励,新评定的高级技师给予3年每月1000元补助。对企业自行开发平台或委托第三方培训的,培训结束后可按相关规定按实际培训费用不超过95%比例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个培训项目培训费用不超过800元。

7开展“余您携手 杭向未来”

人才项目云评审

在产业平台不定期、分类别组织开展线上高层次人才项目、大学生创业项目评审活动。高层次人才项目经评审落户余杭的可享受最高150万元天使梦想基金、最高1000万元研发补助或最高500万元设备补助、2000万元区让利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支持,且可按不高于测算扶持奖励资金的70%予以预拨。特别情况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获得1亿元项目资助。大学生创业项目经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30万元项目无偿资助和连续三年房租补贴,对优秀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

8开通人才认定“绿色通道”

对疫情结束前来余杭创新创业的人才,在其他地区已纳入区(县市)以上人才计划,且符合我区人才认定条件的,可简化相关程序,认定为相应层次区级人才,加快相关人才政策兑现。

9、加强人才住房保障

首次到余杭就业创业的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和中级以上技能人才,注册“杭州健康码”后,需进行医学观察的,由属地统筹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快捷酒店等实物房源,提供2周免费住宿;经人社部门预审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由属地解决疫情结束前的住宿问题,疫情结束后参照相应等次人才标准给予1600元—4000元每月的住房租赁补贴。

10优化“人才一件事”服务

建立“人才一件事线上专窗”,推出人才服务业务“不见面”办理,以“咨询+网办、掌办+快递办+代办+特殊事项预约办”等多重服务形式,实现“数据多跑路、人才少跑路”。建立人才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充分发挥人才服务专员作用,为人才提供代办(协办)服务,及时帮助人才解决在工作、生活、科研等方面的需求。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