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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关爱一线战“疫”人,临安出台十二项举措!
发布时间:2020-03-10 10:21:20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以及上级组织部门精神要求,为进一步激励疫情防控一线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经受住考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十二项具体举措:

十二项举措

☆一线汇聚力量

区级机关部门要在区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统一调度机关党员干部,建立临时党支部,下沉到镇(街道)、村(社区),亮身份、领任务,带头冲在疫情防控急难险重任务一线。机关党员干部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不折不扣落实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镇(街道)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有序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中敢战斗、善战斗、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上一线,参加人员排摸、值班巡查、设卡检查、留观人员管控服务等工作。

☆一线保障需求

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一线需要,加强口罩、防护服、测温仪、消毒用品等物资筹措和调配,扎实做好就餐、御寒、值夜、交通等联防联控后勤保障。加强一线工作人员业务指导、上岗培训、安全保护,防控人员每班次一般不超过8小时。区级层面为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疾控防疫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统一办理保险,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最高补偿50万元/人。

☆一线识别干部

各地各单位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在一线了解掌握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现实表现,分层分类建库建档。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予以提拔重用。对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重大突出贡献或者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提拔使用。把公务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现实表现作为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表现突出的,晋升程序可以简化,对职级职数紧缺的单位,报经区委组织部同意后在统筹职数内解决。对经受考验、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干部和青年人才,优先纳入村(社区)组织换届推荐人选,在镇(街道)干部选拔、公务员考录遴选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

☆一线发展党员

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但培养考察期未满一年的,或者在疫情防控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和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的,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不受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限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在疫情防控一线成立的临时党组织,可按上述规定在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

☆一线考核激励

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的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可再单列核定2020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优秀比例最高可占参加总人数的30%。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特别突出、特别典型的人员将开展及时性表彰。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可及时按有关规定给予嘉奖、记功奖励,奖励比例可不受限制。

☆一线评聘职称

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医务工作者,经核准可提前一年破格申报相应高级职称。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时给予倾斜照顾,可适当放宽原岗位聘任年限条件,经备案认定可提前一年破格晋升,对工作业绩特别优秀的,允许越级晋升。所在单位无空缺岗位的,可先行聘任再逐步消化。期间,因抗击肺炎疫情未能如期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经核准可不再提供相应继续教育证明。

☆一线关心关爱

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疫情防控检查,深入基层慰问医务工作者、基层党员干部和一线工作人员,主动了解实际困难,千方百计帮助解决落实。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医护及其他一线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认定为工伤,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先期下拨的60万元专项党费,主要用于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员、干部,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及补助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

☆一线落实待遇

全面落实杭财社〔2020〕3号文件要求,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期内,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每人每天300元临时性工作补助;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由所在单位给予每人每天200元临时性工作补助。同时,综合考虑机关、事业单位、镇(街道)、村(社区)参加一线防控人员情况,给予适当补助,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值班的,所在单位要落实好加班值班调休各项政策规定,对确实发生误餐的还可给予不超过100元/天的伙食补助。对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点诊治医院、急救中心、疾控中心等参加一线防控救治的医务工作者,由区卫生健康局及派出单位对其家属给予一次性慰问金。

☆一线轮休调休

在不影响正常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各地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工作力量,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保证一线人员及时得到必要休整。对较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要强制休息。对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要及时安排补休。对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点诊治医院、急救中心、疾控中心等参加一线防控救治的医务工作者,可安排不少于15天的休假,其中表现突出的同志和直接参与确认病例救治的医务工作者可纳入我区各类休假疗养。

☆一线选树典型

注重发现和及时宣传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医务工作者和群众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担当作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区级层面将适时表彰一批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勇挑重担、敢于“逆行”的基层党员干部,并利用传统新闻媒介和互联网新兴媒体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

☆一线容错免责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要依纪依法坚决打击制止针对基层党员干部、医务工作者进行的诬告陷害、挑衅威胁、人身攻击等行为,确保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全身心投入到防控工作,对受到不实信访举报的干部,予以及时澄清,消除负面影响。对为防止疫情蔓延,勇于担当、果断决策、及时处置,但存在程序瑕疵或出现一定失误的干部,根据“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按程序予以容错免责。

☆一线落实减负

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安排,健全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坚决防止文山会海,最大限度减少会议,必须开的会议优先考虑视频形式。区级机关部门不得随意、多头向基层单位发通知、要数据、要材料,防止层层加码、增加基层负担。对发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严肃批评纠正,确保集中精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