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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落实27条具体措施激励关爱“防控一线战士”
发布时间:2020-03-10 10:41:42

根据《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的十项举措》(富委组〔2020〕1号)的要求,为明确各项职责,有效激励保障一线防控工作,经研究,现将十项举措细化为27条具体措施,请各单位认真执行。27条“具体措施”如下:

一、充实一线工作力量

1、抓实用好社区“大党委”制,各区级机关单位根据社区实际需要,每天至少1名班子成员带队,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履行好入口管控、人员排查、隔离管控、防控宣传等工作职责,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和社区干部均需24小时“三班倒”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进一步深化组团联村机制,全区24个乡镇(街道)全面实行“团长负责、组团包干、全员参与”工作制度,指导、支持、参与276个行政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与村干部、党员和志愿者同作息、共进退,齐心协力、共克时艰。

3、组织发动全区3万余名村(社区)党员全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编入村(社区)防控一线工作团队,明确参与次数,实时通报排名,浓厚党员参与疫情防控比学赶超氛围。通过党员先锋表率,带动广大群众构筑群防群控严密防线。

4、组织动员两新党组织赴属地乡镇(街道)参与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并从44家区级双管两新党组织中选派一支100人左右的区级防疫工作志愿服务队,参与全区防控重点任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两新党组织和党员作用。

二、注重一线识别干部

5、组织开展全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擂台比武,分乡镇(街道)、区级机关与社区捆绑组团、行政村等3个类别,以周为单位,根据各单位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分类进行“红黄黑”榜通报排名,并最终比选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干部,把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现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6、对防疫工作中经受考验、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社工,优先列为正副职干部后备人选,特别优秀的及时提拔使用。对表现突出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专项周转事业编制。

7、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识别优秀村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对有作为、敢担当的村级后备干部,优先纳入村级组织换届推荐人选,如所在村班子有职数空缺的,报区委组织部批准后直接充实进村班子;“歇职教育”期间的村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由本人申请并经乡镇(街道)审定后,可立即恢复职务和待遇。对冲在前、作表率的村干部,在乡镇(街道)干部选拔、公务员考录遴选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

8、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发现优秀人员、考验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平台,及时掌握各领域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验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对素质过硬、表现突出的,纳入重点培养对象库优先进行教育培养,表现特别突出的,经向市委组织部报批同意后予以破格发展。

三、加大一线考核激励

9、对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一线医护的工作人员,乡镇(街道)从事一线疫情防控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区级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抽调到基层一线从事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原则上按实际参加一线防控人员总数的30%核增 2020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可及时按有关规定给予嘉奖、记功奖励,奖励比例可不受限制。

10、对参加全区防控工作的村(社区)干部,原则上按实际参加一线防控人员总数的50%核增2020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对参与全区防控工作的基层党员,原则上按实际参加一线防控人员总数的30%核增2020年度先锋党员指标。

11、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医务工作者,经核准可提前1年破格申报相应高级职称;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时可适当放宽原岗位聘任年限条件,经备案认定可提前1年破格晋升,对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允许越级晋升。所在单位无空缺岗位的,可先行聘任再逐步消化。期间,因防疫工作未能如期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经核准可不再提供相应继续教育证明。对驰援湖北等重点疫区的医务工作者可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级。

四、保障一线人员安全

12、各单位要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一线需要,加强口罩、防护服、测温仪、消毒用品等物资筹措和调配,扎实做好就餐、饮食、御寒、值夜、交通等联防联控后勤保障。加强一线工作人员业务指导、上岗培训、安全保护,防控人员每班次一般不超过8小时。

13、在富保险企业通过区卫生健康局向全区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人员提供意外伤害保险,为全区5000余名医护人员做好安全守护。区防控指挥部为参加一线防控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实现防控一线工作人员保险“全覆盖”。

14、整合中央和省、市委组织部下拨的30万元党费,从区管党费中划拨72万元,将共计102万元党费下拨到各乡镇(街道)和区卫生健康局、公安富阳分局等防控疫情任务较重的部门,用于支持和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的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各单位可根据实际从本级管理党费中安排部分党费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专款专用,确保用在最需要的地方,用出好的效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传递组织温暖、解决实际困难、凝聚党心民心的重要作用。

五、统筹安排一线工作

15、在保证防控人员力量的前提下,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机关单位要合理调度疫情防控一线的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保证一线人员及时得到必要休整,避免疲劳作战。对较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要强制休息,对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合理安排补休。

16、对直接援助重点疫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点诊治医院、急救中心、疾控中心等参加一线防控救治的医务工作者,可安排不少于15天的休假,其中表现突出的同志和直接参与确诊病例救治的医务工作者可优先纳入我区各类休假疗养。

六、加大一线关爱力度

17、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检查和“走亲连心三服务”活动,深入基层慰问疫情防控工作一线的医院、道路卡口、乡镇(街道)、村社、紧缺物资生产企业、生活物资保障企业等单位的医务工作者、基层党员干部和其他一线工作人员,进一步坚定信心、鼓舞士气,主动了解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18、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关心一线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党组织负责人与一线工作人员谈心谈话不少于一次,有针对性地帮助减压释负。同时,尽力帮助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及其家属解决实际难题,尤其要主动帮助解决家庭负担较重、身体状况偏弱、双职工“战疫”一线等带来的生活困难,切实解除后顾之忧。

19、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医护及其他一线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认定为工伤,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七、落实一线工作补助

20、不折不扣落实好对医务工作者等一线工作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范围、发放标准、发放办法等按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社保厅近期印发的浙财社〔2020〕7号文件和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印发的杭财社〔2020〕3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解读执行。在应急响应期内,对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工作的人员,确实发生误餐的,可给予不超过100元/天的伙食补助。对直接援助重点疫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点诊治医院、急救中心、疾控中心等参加一线防控救治的医务工作者,由区卫生健康局对其家属给予一次性慰问金。

21、综合考虑区级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参加一线防控人员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各单位要建立一线防控工作人员实名台账,落实好加班值班等政策规定。对在疫情防控中承担重要职能、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等,由区卫生健康局会商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可一次性核增当年绩效工资总量。

八、宣传一线先进典型

22、定期下发《杭州市富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典型通报》,刊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抗击疫情的优秀典型事例,协调富阳发布、富阳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并积极向上级部门推荐,激发基层党员干部斗志。

23、通过基层实地走访了解、督查组督查、各级党组织上报等途径,不断挖掘在疫情防控一线冲锋在前、敢于担当、表现突出的各层面先进典型。区委区政府适时表彰一批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并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微信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

九、保障一线工作精力

24、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安排,健全机关单位及乡镇(街道)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乡镇(街道)和区级机关单位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统一指挥,坚决防止不同部门各发指令、各下任务,重复向基层布置工作。坚决防止文山会海,最大限度减少会议,必须开的会议优先考虑视频形式。

25、区级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加强工作统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随意、多头向基层发通知、要数据、要材料,防止层层加码、增加基层负担。对发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严肃批评纠正,确保全区上下集中精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十、建立一线容错机制

26、全区各党委(党组)要建立工作机制,切实为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的一线工作人员撑腰鼓劲,加大容错纠错、澄清保护力度。对为防止疫情蔓延,勇于担当、果断决策、及时处置,但因形势严峻、问题复杂、情况紧急等原因,存在程序瑕疵或出现一定失误的干部,根据“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按程序予以容错免责。

27、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不实信访举报的干部,应予以及时澄清,消除负面影响,并依纪依法坚决打击制止针对基层党员干部、医务工作者进行的诬告陷害、挑衅威胁、人身攻击等行为,确保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全身心投入到防控工作。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