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代表是指经过一定程序产生,能够代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杭州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管理并积极表达意见建议的杭州居民,既包括具有杭州户籍的本地居民,也包括大学生、外来务工者等“新杭州人”。
★市民代表从年满十八周岁,并在杭州城区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民中产生,在任的区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不再担任市民代表。
★杭州市居民部分民族、种族、国籍、性别、职业、出生地、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都可以担任市民代表(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
★市民代表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较强的公共精神和参与意识;具有建设性的心态和大局意识;具有较强的议事议政能力;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市民代表实现聘用制,聘期为2年,期满后经续聘,可以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