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品如果假冒 也属价格欺诈 |
hwyst.hangzhou.com.cn 2013年01月28日 07:20:17 星期一 |
《杭州市市场调节价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 日前,市法制办公布《杭州市市场调节价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一),其中把购买商品所获赠的物品为假冒伪劣商品的,列为“价格欺诈”行为。新规即日起接受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规定》对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作出了规范,除要求明码标价外,还应事先向消费者说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运费、配送方式、支付形式、优惠方式等信息,违反规定的,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两种被禁止的收费行为:预付费充值卡等物品的价格高于充值卡等物品本身的票面价格,或在预付费充值时另行收取服务费、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在提供服务时,以各种借口拒绝履行义务,对理应提供的设备、设施和服务内容另行标价收费。 市法制办欢迎大家于2013年2月8日前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法规全文可在市法制办官方网站上(www.hangzhoufz.gov.cn)查看。 |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张哲 编辑:高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