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出:被蹭者存在多种安全隐患
从法律上说,“蹭网”等于盗用了宽带公司或者是付费市民的资源,根据规定,付费使用网络的用户与网络运行商签订了合同,享有特定的频谱资源权利,网络的带宽应该专用专享;不经付费者的同意,擅自利用其带宽,必然会给付费者的使用带来麻烦。
对运营商来说,通过“蹭网”,部分用户达到了免费上网的目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使运营商蒙受经济损失,同时,被蹭的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会埋怨运营的通信服务质量,因此,运营商也是受害者。
有无线通讯业的专家指出,“蹭网”的行为不仅会给电信企业带来损失,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还带来了安全隐患:除了网速受影响外,如果被恶意使用了一些额外付费的项目,则有可能损失钱财;各种网络资源密码,如网银账号、股票账号、聊天工具账号等有可能被盗,带来严重后果。
工商部门:销售此类产品 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那么,消费者和运营商碰到被蹭网的情况,该找谁“论理”呢?浙江金泰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马秀文认为,蹭网的行为固然是违反法律的,但是从技术角度上说,目前还无法找到“蹭”网的这个人,也就是说,很难举证“被蹭网”这个事实。因此,追究蹭网者的责任是一个大难题。
不过,生产这个设备的厂家以及销售这种产品的商家,是必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陶金介绍,蹭网卡是禁止销售的产品,多数产品甚至没有生产厂家等相关信息,属于“三无”产品,质量不能保证,消费者如果购买此类产品的话,很难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
另外,如果店家明知该产品是禁售产品,但是依旧销售的话,工商部门将追究卖家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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