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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历史景观的建议书》:公众有权参与
发布时间:2022-05-11 18:15:00

201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关于城市历史景观的建议书》就对地方层面应用“城市历史景观”(HUL)方法所需的工具手段有明确规定,其中列在首位的“公众参与手段”规定:“公民参与手段应让各部门的利益攸关者参与进来,并赋予他们权力,让他们能够查明其所属城区的重要价值,形成反映城区多样性的愿景,并确立目标,就保护其遗产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行动达成一致。作为城市治理动态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些手段应通过借鉴各个社区的历史、传统、价值观、需要和向往来达成,同时应促进相互冲突的利益和群体间的调解和谈判,为文化间对话提供便利”。

其次,知识和规划手段应有助于维护城市遗产属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这些手段还应考虑到对文化意义及多样性的承认,规定对变化进行监督和管理以改善生活质量和城市空间的质量。这些手段将包括记录和绘制文化特征和自然特征。应利用遗产评估、社会评估和环境评估来支持和便利可持续发展框架内的决策工作。

监管制度应反映当地条件,可包括旨在维护和管理城市遗产的有形和无形特征包括其社会、环境和文化价值的立法措施和监管措施。必要时应承认和加强传统和习俗。

来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作者:   编辑:许佳炜
201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关于城市历史景观的建议书》就对地方层面应用“城市历史景观”(HUL)方法所需的工具手段有明确规定,其中列在首位的“公众参与手段”规定:“公民参与手段应让各部门的利益攸关者参与进来,并赋予他们权力,让他们能够查明其所属城区的重要价值,形成反映城区多样性的愿景,并确立目标,就保护其遗产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行动达成一致。作为城市治理动态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些手段应通过借鉴各个社区的历史、传统、价值观、需要和向往来达成,同时应促进相互冲突的利益和群体间的调解和谈判,为文化间对话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