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一定要把电动车带回家? 0.3元和2元的选择? |
hwyst.hangzhou.com.cn 2021年09月15日 09:24:20 星期三 |
“国民”代步工具——电动车,本周又受到了关注。 这次是好事。 这几天,山东省发改委起草的《关于电动自行车用电价格政策的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将正式对电动自行车用电价格、收费模式、计价模式进行规范。 一直以来,消防、社区等都在高强度宣传,让大家不要把电动车带回家。在家充电—电池燃爆—引发火灾—扑救不及时+逃生困难—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在这个关系链中,把起点管住了,后面问题就好解决了。 但为什么类似事件还屡见不鲜? 前不久都市快报“橙柿直通车”栏目进行了专题调研,发现很重要一个原因是:贵!车主觉得在外面充电太不划算了。 0.3元和2元的选择 现在,杭州很多小区安装了统一的充电桩,比如广宇·东承府,充电模式大同小异,刷卡充电,按次收费,单次充电时长4-6小时不等,时间到了自动断电。 但使用过的车主普遍反映,这种模式充电价格太贵了:“一般刷两次卡才能充满,这就是2块钱,一个月就是60块钱,我们家一个月电费也用不了这么多。” 有市民还反映,充电期间还不能拔插头,不然就要重新刷卡计费。有时候临时有事用车,充到一半就要拔掉,特别可惜。 据杭州一位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业内人士说,普通电动车充满电需6-8小时,耗电约为1度。 如果在家充电,峰电价格:0.568元/度,谷电价格:0.288元/度。同样是充1度电,谷电3毛钱不到。使用第三方运营商设备充电费用,是上楼回家充电费用的7倍。 商业运营进小区,为什么推广有难度? 随着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需求的上升,大概五六年前,最先从杭州开始,有企业设计生产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随后走向全国。 因为是市场行为,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小波折,比如居民小区与运营企业合作模式。结合业内人士介绍和我们走访,目前第三方运营商与居民小区合作模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交进场费模式。通常一套设备(一般是1台主机、10个插口)一次性交费三五百甚至上千元不等,主要看第三方运营商和小区管理者谈判协商的结果。 进场费应属于小区共有收入。问题是进场费最终去了哪里,有没有入账并服务业主,大家并不清楚。 另一种是交电费的模式。小区管理者根据实际用电量,向第三方运营商收取电费,用多少收多少。 可后来小区管理者发现运营充电桩能赚钱,开始当中间商赚差价,提高电费价格。水涨船高,第三方运营商为了盈利,便抬高面向居民的充电价格;或减少充电时间,变相提高充电价格。 据调查了解,公共充电桩用的电,不少用的是小区的公摊电,业主们已经交过钱了,居民充电相当于交了两次钱。 山东省的探索: 把充电价格降到让居民懒得把电动车带回家 引入第三方运营商,让电动自行车自愿“下楼”充电,是当下减少电动车充电火灾隐患较为实际可行的办法之一。 问题在于:1.如何把充电价格降下来;2.充电模式如何规范化。 来看看山东省的办法。这次征求意见稿中,特别提到了用电价格的问题,明确居民住宅小区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标准,即0.555元/千瓦时(度)。 如此一来,充电价格公开明确了,不仅价格降下来了,小区管理者无法从中谋利。 比如收费模式,《意见稿》明确为“电费+充电服务费”价格形成机制。 也就是说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以向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两项费用。电费执行政府规定电价政策,充电服务费实现市场调节价,由企业自主定价。收费模式明确后,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企业运营,势必会更加规范、透明。 业内人士给杭州的建议 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运营商有五六十家,其中一半左右在杭州。 这些企业已经摸索形成不少好的经验做法,比如将保险业务融入充电服务,为每一位充电的居民购买安全保险,如果充电时引发火灾,最高可赔付10万元等。 我们在采访这些企业时,他们特别提到了几个关键词—— “标准”。政府相关部门能否考虑制定出台杭州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政策意见,规范市场准入门槛、规范合作模式、明确充电基准价格、统一配套服务设施,探索出一条市场化解决问题的路子; “钱”。能否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方式,并明确要求,如需调整基准价格和收费方式、充电时长等,须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物业管理”。能否和《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结合起来,比如进场模式,应明确规定这笔收入要纳入小区共有收入; “黑白名单”。建议相关部门挑选优质运营商,发布电动自行车充电运营商“白名单”,规范运营商准入门槛,方便有需求的小区引入合作;当然,不好的要淘汰。 明年3月开始违规充电会被罚 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既是对邻居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 《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明年3月1日实施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都对电动自行车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充电作出了明确处罚,最高罚款200元。 同时《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还明确,发现违规给电动车充电的,业主有权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人应当进行劝阻、制止,必要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这条规定如何执行? 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介绍,物业服务人接到业主举报,或者在巡查发现有违规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可以通过拍照记录,保存证据,报告给消防部门。经核实无误,便可以进行处罚。 罚款还是次要的,违规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还有可能面临行拘,甚至更严重的处罚。 比如5月31日,杭州八堡社区某小区李某在睡觉前,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门口,私自从房屋内拉出插线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第二天凌晨,充电中的电动自行车突然起火。 此次火灾是由李某的过失引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李某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2日。 |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殷军领 编辑:郑海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