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伦偷逃税被追缴并处罚款1.06亿元 |
hwyst.hangzhou.com.cn 2022年03月16日 08:54:43 星期三 |
偷逃税款会受到什么处罚? 什么情况下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都市快报报道 昨天,演员邓伦因偷逃税被追缴并罚款1.06亿元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第一。 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网站昨天消息: 近期,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经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邓伦涉嫌偷逃税款,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经查,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 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其中,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的4455.03万元,处0.5倍罚款计2227.52万元;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未主动自查补缴的310.79万元,处4倍罚款计1243.16万元。 日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依法向邓伦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并对协助偷逃税款的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中介机构等进行联动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企业的税法遵从度,进一步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邓伦昨天发文致歉:在配合这次税务部门检查的过程中,我已深刻自省,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接受税务机关的一切决定,我愿意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及后果,并且一如既往地积极努力工作,对疫情当前占用公共资源深深地表达歉意。 邓伦的违法事实有哪些?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 就邓伦偷逃税案件答记者问 日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对邓伦涉嫌偷逃税问题进行了查处。该局有关负责人就案件查处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1.为什么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要对邓伦进行检查? 答:上海市税务部门高度重视并持续加强文娱领域税收监管,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税收综合治理,提示辅导相关从业人员依法纳税,并督促整改。在去年以来开展的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邓伦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2.邓伦的违法事实有哪些? 答:2019年至2020年期间,邓伦虚构业务将个人劳务报酬转换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同时存在其他少缴税款的行为。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依法认定其偷逃税款4765.82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399.32万元。 3.请问本案中不同的罚款倍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我局坚持依法依规、过罚相当的原则,充分考虑了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邓伦进行处罚。 一方面,对其主动纠错的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理。邓伦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税款部分处0.5倍罚款。 另一方面,对其未能纠错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且未主动自查补缴部分,性质恶劣。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难以置信。不到一个小时,相关话题下的留言已经超过10万。还有不少品牌方也第一时间发布声明,解除与邓伦的合作关系。 从讨论情况来看,网友们的疑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明星为什么会成为偷逃税的“大户”? 偷逃税的后果到底有多严重? 作为当红小生的邓伦被罚后,和他相关的综艺、影视节目还能正常播出吗? 记者联系了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俞瑾律师为大家解答。 1.什么是逃税罪? 依据《刑法》第二百○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税务机关的处理是构成逃税罪的前置条件,首先必须经过税务机关的处理,税务机关没有处理的,司法机关不得直接追究纳税人的刑事责任。 2.偷逃税可能面临什么法律后果? 根据我国现行税收法律规定,不管是偷税还是逃税,一经查处,都需要根据不同情形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考虑到大众的法律认知程度差距,国家在法律的设定上也做出了相应的从宽处理: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这一条款相当于是给许多第一次无意或有意逃税的人一次改过的机会,但该条款有效期仅为一次,切不可当作“续命条款”使用。 从此次通报情况来看,邓伦已经缴纳了罚款,暂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邓伦会被相关的影视、综艺合作方追究责任吗? 看合约。一般情况下,合同除了会约定无法正常录制综艺的违约外,通常还会包含艺人遵守艺德的条款,明确约定艺人不能涉嫌违法乱纪、嫖娼或违反公序良俗等,一旦触犯此类条款、影响节目或品牌形象,节目方或品牌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艺人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在增强自身法律意识的同时,明星网红们在构建自己的商业团队时,要尊重法律专业意见。必要时,应对自身的税收问题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税务机关的稽查手段也会不断精进,偷逃税行为终会无处遁形。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足额及时地缴纳税款,履行每一个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才是最值得做的事情。 央媒评邓伦偷逃税事件:整改不彻底就要彻底被整改 这是文娱领域税收监管的一次成果,也是对相关从业人员依法纳税的有力警示。一段时间以来,多名具有公共影响力的演艺明星、网络主播,均因涉嫌偷逃税,被依法严查严惩,释放出有法必依、严格执法的鲜明信号。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邓伦被提醒督促后仍整改不彻底,有关部门才依法立案并开展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主动纠错,可能从轻;未能纠错,难免从重。执法监督,有“刚性”也不乏“柔性”,提醒督促就是改错机会,倘若执迷不悟,只会等来法律亮剑,无疑是自断出路。税法遵从,不是一场儿戏,也没有空子可钻。奉劝更多相关从业人员,尽快自省自查自纠,做好榜样,赢得明天。 |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林琳 编辑:陈周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