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司人去楼空 租户被要求强制搬离 |
hwyst.hangzhou.com.cn 2022年06月07日 11:03:13 星期二 |
商家:公司已转卖,不再处理相关事宜 “租的房子突然不能住了。”最近,消费者为自己租的房子犯了愁,“3月28日我与上城区新塘路660号中豪国际商业中心6幢1412室的‘杭州现租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一年期的租房合同。本来住得好好的,今年6月2日房东突然通知我们该公司已拖欠数月房屋租金和水电费。为减少经济损失,对房屋进行清退处理,6月9日之前我需要搬离。”消费者王女士说,“对此,我试图联系该公司的负责人,但是也没有成功。” 于是,王女士向本报维权热线投诉了此事,希望能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 消费者: 中介公司无法联系 房东强制要求搬离 消费者王女士:3月28日我与“现租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一年期的租房合同,房租为1700元/月,按月支付,另外我还支付了1700元的押金,一共付了3400元。 5月10日,我按照合同约定提前向“现租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支付了6月房费和30元水费,然而6月2日,房东突然在租户群内通知我们“现租”已拖欠数月房屋租金和水电费,同时也无法联系到“现租科技公司”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因而只能对房屋进行清退处理。如若还想继续承租房屋,可按原房屋租金价格继续履行,租期从6月1日起算。如不再租赁,就要在6月9日前清空个人所有物品并搬离房屋。 如果与房东重新签合同,我就要损失原本的1700元押金和6月未使用的房费1700元。 我试图拨打“现租科技公司”负责人的电话,但是根本打不通。于是,我和室友一起到该公司的注册地址查看,发现门上着锁,里面什么也没有了,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我也不知道如何处理,我希望能找到商家并为我退还押金和剩余一个月的房租。如果实在无法联系上该公司负责人,我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商家: 公司已转卖 不再处理相关事宜 (天眼查显示,该公司名为“杭州现租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上城区新塘路660号中豪国际商业中心6幢1412室,目前为存续状态。) “现租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公司我已经转卖给他人了,我不再负责公司的相关事宜,我们也已经不在原来的地址办公了。如果有问题可以联系公司的新法人,或向有关部门举报处理。 (记者将商家的说法转达给消费者,消费者表示将采用其他途径继续维权,本报也将持续关注此事。) 律师: 商家应该承担责任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此案例中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还押金、房租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消费者是向这家公司追偿,但是,由于该公司是一人有限公司(即自然人股东100%控股),如股东不能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商家拒绝退款,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让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同时,提醒消费者在合法权益遭到损害时,能积极维权。 |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见习记者 贾鑫茹 编辑:高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