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推出新业务!浙江省直、杭州、温州、丽水等有这些调整 |
hwyst.hangzhou.com.cn 2025年06月20日 13:12:13 星期五 |
丽水 为助力职工家庭安居置业,减轻购房首付压力,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的基础上,丽水市推出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 政策亮点 覆盖人群广: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均可申请。 两种办理方式:资金可直转交易监管账户或售房人账户。 流程简化:线上线下结合,数据共享减少材料重复提交。 灵活解冻:合同失效可申请撤销,保障资金安全。 申请材料及流程 方式一:资金转入监管账户 申请材料:买卖双方携身份证+买卖合同+资金监管协议到公积金中心。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关系证明材料。 流程:买卖双方现场签订承诺书,资金直达监管账户。 若交易终止,资金原路退回。 方式二:资金转入售房人账户 申请材料:买卖双方携身份证+买卖合同+买房人I类银行卡到公积金中心。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关系证明材料。 流程:买卖双方现场签订承诺书→冻结公积金账户资金→告知完成过户后资金即刻解冻支付。 若2个月内未完成交易,自动解冻。 重要提醒 提取金额+贷款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 转入卖方个人账户的,交易完成后需告知公积金中心,若公积金中心通过共享数据无法核验的,需提交不动产权证。 已办理提取支付首付业务的,同一房产不可重复提取首付款(符合其他政策除外)。 建议买卖双方提前沟通支付方式,备齐材料高效办理。已有自筹资金支付首付的职工,仍可按原政策提取公积金哦。 |
来源:浙江发布 作者: 编辑:吴阳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