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网友:合理收取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 |
hwyst.hangzhou.com.cn 2010年02月04日 14:38:05 星期四 |
日前,《杭州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经修改又重新执行,但对收费我觉得不合理: 1、办法规定理解,杭州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的前提条件应当是贷款建设的道路上有机动车辆通行,否则就不需要交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建议政府列出并公告哪几条道路是通过贷款建设的,计划分几年还清本息,收费的标准是多少?总不会杭州市区所有的道路都是通过贷款建设的吧? 2、办法规定,若本市市区的机动车辆不按车辆的年检周期缴纳车辆统缴通行费的,责令其补缴车辆统缴通行费,并加收滞纳金。目前是车辆尚未开始通行(消费)就提前收取两年的通行费。根本不存在滞纳的问题。为什么政府部门提前收费就可以不付“早纳金”,反而要加收用户的滞纳金? 建议合理收取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 |
来源:杭州网 作者:杭州网网友 编辑:周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