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采取隐瞒、欺骗等手段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如何处理? |
hwyst.hangzhou.com.cn 2010年04月14日 15:00:59 星期三 |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及其他相关情况,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除市房产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外,采取以下措施追回已购住房: (1)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退回已购住房。购房人拒不退回的,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由建设单位按照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并根据购房合同中的相关内容解除合同,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 |
来源:杭州市房产信息网 作者: 编辑:周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