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扶植民办幼儿园建设 促进学前教育发展 |
hwyst.hangzhou.com.cn 2010年03月02日 14:29:04 星期二 |
扶持民办幼儿园建设 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余 杭 近年来,我区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较为迅速,现全区注册的民办幼儿园共39所,在园婴幼儿 8726名,占全区在园幼儿总数的27.6%。民办园作为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的补充,在增加学前教育资源、满足不同层次家长需求、缓解幼儿入园难矛盾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为给民办幼儿园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使之顺应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要求与趋势,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近几年,我们根据本地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政策与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加强民办园园务管理工作指导 第一,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我们对辖区内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包括相关业务活动、会议、检查等)均一视同仁,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办法,由所在地镇乡(街道)中心学校专人负责指导与监管。 第二,定期开展工作交流与研讨。自2004年起,我们建立了民办幼儿园园长例会制,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共同研究与探讨日常管理及发展中的难题和困惑。 第三,引导上等级、创示范。全区民办幼儿园均享有与公办幼儿园同等的参与评优等活动的机会和权利。如:幼儿园上等级,创建绿色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及文明学校等等。 二、加强民办园师资队伍建设 第一,建立了公民办幼儿园师资交流的双向通道。我区自2004年起就建立了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师资交流的双向通道。即:允许民办园招聘本地公办园在职的公办教师,也允许在民办园中任职的公办教师回公办园工作;并允许民办幼儿园从外地引进高素质公办编制的师资,聘任的师资只需通过办理调动手续就可从外地公办园调入本地民办园任职,其公办教师身份不变,人事关系纳入区教育系统统一管理。 第二,实施了民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录用公办教师的政策。从2008年开始,我们还开通了为民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录用公办教师的渠道,如小博士、绿城蓝庭等幼儿园均招聘录用了公办教师,成为了幼儿园的教学骨干。 第三,实施民办幼儿园教师人事代理制度和事业类养老保险制度。允许在民办幼儿园中任职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的教师参加事业类养老保险。如亲亲、蓝庭、人和等幼儿园均已为部分教师办理了事业类养老保险。同时,要求各民办幼儿园均为符合任职资格的教师办理人事代理,并对参加人事代理的教师在业务培训、职称评定、参加交流与竞赛等方面均与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三、加大对民办园经费支持力度 第一,实施了民办幼儿园按办园成本收费的政策。从2004年起,我区就实施了民办幼儿园按办园成本核定保育费标准的政策,为幼儿园能顺利运作奠定了经济基础。 第二,实施了民办幼儿园幼儿保育费补助政策。从2005年起,对于地处临平城区及附近的民办幼儿园,其招收临平城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入园,区教育局均对其实行幼儿保育费补助政策,近三年(07年—09年)补助总额达80余万元。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家长来讲:缩小了民办园与公办园的收费差额,促使更多的家长选择送子女进民办园就读;而对于民办幼儿园来讲: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生源,同时也相应地增加了经济来源。 第三,实施了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从2006年起,我区对所有民办幼儿园实施了生均公用经费的补助政策,并逐年提高补助标准,09学年达到每生每年140元。至2009年底,全区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总额已达160余万元。 第四,实行民办幼儿园奖励(以奖代拨)政策。2009年11月,出台《余杭区学前教育补助(奖励)经费核拨与使用办法》,将对民办园上等级、年度考核等实行奖励。如:计划于2009学年(2010年上半年)起实施民办园办学水平考核评价制度和以奖代拨奖励政策,考核为良好级的奖励3000元——5000元,考核为优秀级的奖励6000元——8000元;2009学年起新评上省一、二级的民办幼儿园实行与公办园同等的奖励(评上省一级园的,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2万元奖励,评上省二级园的,给予3万元奖励)。 通过上述举措,全区民办幼儿园无论从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内部管理、提升办园水平等方面均有了可喜的变化。现全区民办幼儿园中有33所已分别进入了余杭区等级幼儿园行列(其中1所正积极创建省一级幼儿园、2所创建省二级幼儿园,30所创建省三级幼儿园);4所幼儿园成为余杭区绿色学校、 1所幼儿园分别为杭州市绿色学校和杭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发展性评估,以促进民办园提高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让社会各界及家长更加认可,使全区学前教育真正走上持续、均衡、优质的发展轨道。 余杭区教育局 二○一○年三月二日 |
来源:余杭区教育局 作者:余杭区教育局 编辑:郭媛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