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所在位置: 杭网议事厅>问计于民>新政问策>新政问策列表页旧
 
杭州蓝领公寓(临时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出台
hwyst.hangzhou.com.cn  2018年05月23日 16:54:40 星期三

       蓝领公寓(临时租赁住房)建设是杭州2018年全力打好新“六场硬仗”中的重要工作,也是缓解城市运转所必须的保洁、保安、餐饮、物业等服务性行业外来务工人员租房难问题的有效手段,一直牵动着社会各界的心。为进一步做好蓝领公寓(临时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工作,近日,杭州《蓝领公寓(临时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以下简称《办法》),对蓝领公寓的需求申报、人员准入、房源分配、后期运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申报、分配、运营等环节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办法》明确了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区(不含富阳、临安、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下同)范围内政府主导、国有主体投资运营的蓝领公寓的租赁管理。

      《办法》明确了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蓝领公寓的租赁管理工作,确定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蓝领公寓受理、审核、配租、运营监管等工作。同时,《办法》规定各区政府(管委会)可指定蓝领公寓的实施主体为专门运营机构,蓝领公寓产权属国有的,也可委托品牌租赁企业作为运营机构。

      《办法》规定了租赁蓝领公寓一般由外来务工人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所在区蓝领公寓管理机构进行申报,入住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需同时符合非市区户籍、稳定工作、市区无房、未申请住房保障及其他区蓝领公寓等条件的原则性条款。

     《办法》对蓝领公寓申报的基本程序予以规范,明确蓝领公寓由用人单位按受理、公示、申请、审核等程序进行申报,落实用人单位申报职责。同时规定申报结果经蓝领公寓管理机构审批后,需在区政府(管委会)门户网站公示,接收社会监督。

     《办法》明确各区蓝领公寓管理机构在统筹配租房源数量和用人单位租赁需求的基础上,根据供需情况,向用人单位调配一定数量的房源,调配结果在申报的用人单位范围内予以公开,并要求用人单位内部确定入住对象时应优先安排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职工。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余琼雅 通讯员 房轩中 编辑:徐洁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想听你的意见 杭州新修订物业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动动手指就能开业主大会
『相关阅读』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杭网议事厅动态
·杭州“民意好声音”奖 杭州网获5项殊荣
·杭网议事厅入选中央网信办“网上群众路线典型案例”
·杭网议事厅获市民之家“红旗窗口”
·杭网议事厅荣获人民建议集体奖
·杭州网荣获中国城市网站联盟三项大奖
·热心市民称赞杭网议事厅进社区很贴心
·杭网议事厅获社情民意直报点先进单位
·热心网友称赞杭网议事厅
·“杭网议事厅”被评为杭州“市民之家”2016年度“红旗窗口”
·“杭网议事厅”荣获“人民建议先进集体”称号
 
杭网议事厅动态
·杭州“民意好声音”奖 杭州网获5项殊荣
·杭网议事厅入选中央网信办“网上群众路线典型案例”
·杭网议事厅获市民之家“红旗窗口”
·杭网议事厅荣获人民建议集体奖
·杭州网荣获中国城市网站联盟三项大奖
·热心市民称赞杭网议事厅进社区很贴心
·杭网议事厅获社情民意直报点先进单位
·热心网友称赞杭网议事厅
·“杭网议事厅”被评为杭州“市民之家”2016年度“红旗窗口”
·“杭网议事厅”荣获“人民建议先进集体”称号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01 - 2019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近日,杭州《蓝领公寓(临时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以下简称《办法》),对蓝领公寓的需求申报、人员准入、房源分配、后期运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申报、分配、运营等环节的基本程序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