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频道首页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我们圆桌会 使用帮助 频道简介
  所在位置: 杭网议事厅>新闻发布>最新发布
 
居民楼内藏着1吨危化品 杭州市安监局及时查处消除隐患
hwyst.hangzhou.com.cn  2016年09月28日 14:51:29 星期三

 杭州网讯 刚刚结束的G20峰会,让世界聆听从杭州发出的中国主张、中国方案,让世界记住了因历史之美、人文之美、活力之美相互交融的杭州之美。

 而在惊艳世界的背后,有这样一群人保障G20峰会的工作,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力量。从峰会的主会场到街头小巷,他们为G20杭州峰会构筑了一道道坚不可摧的安全屏障。

 回忆起近几个月服务保障G20峰会的工作,杭州市安全监管局的姚帅这么形容:忙碌而充实。

    “暗访、抽查、约谈,工作每天都排得满满当当,单单萧山一个区抽查加暗访就来了不下五轮。”

    “保障峰会,安全是首要的。”姚帅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任务很重,一点差池都不能有。

    6月15日,下城区网格员对辖区内居民楼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一间屋子里存放了大量危险化学品,随后向安监部门通报了这个案件。

    “我们去之前知道这间屋内有很多化学品,但当我们亲眼看到现场时后脊梁真是发凉,大大小小的瓶瓶罐罐,堆了一屋子,种类繁多,而且很多都是易燃易爆的化学品,有一些甚至还过了期,这要是出了问题后果都不敢去想。”

    居民住宅房是不得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姚帅和同事们决定立即排除眼前的重大隐患,连夜将现场存放的危险化学品转移到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当场清点各类危险化学品共计1吨左右。

    居民住宅放了这么多危化品,这在杭州市区几乎没遇到过。房屋的主人知不知情?危险化学品所有权人是谁?6月16日,市安监局会同下城区公安局、安监局展开调查。

    原来这房子是主人租给杭州A公司(化名)的,A公司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却租用该民房非法存放危险化学品。

    调查发现,2014年7月21日,A公司与B公司(化名)签订转让协议,B公司将化工业务整体转让给A公司,允许A公司以B公司的名义购买、销售化工产品,转让价格为27万。至案发前,A公司一直以B公司的名义购买、销售化工产品。

    “要知道这可涉及到非法出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当晚决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下城区安监局对A公司涉嫌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房屋出租人涉嫌将场所出租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立案调查,由杭州市安监局对B公司涉嫌非法出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进行立案调查。”

    6月17日,姚帅等人直奔B公司进行调查取证,提取了相关证照及财务凭证,对B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笔录询问,但是由于B公司负责人的不配合,加上省内也没有非法出租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相关案件可以参考,案件调查陷入了僵局。

    姚帅与副支队长方勇在对案件进行仔细分析后决定,调查转为从A公司进行突破,终于在检查A公司电脑时发现了A公司、B公司和上海一家危化品供货方3方交易的聊天记录。为了进一步夯实证据,6月27日专案组赴上海市,对该危险化学品供货方进行了询问,并取得了由B公司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关键证据。

    在进行多次沟通和出具相关证据后,B公司主要负责人承认了其行为触犯了相关法规。8月4日,市安监局向当事人下达了处罚决定书,3日后,当事人主动缴纳了10万元罚款。

    “这起杭州市第一宗非法租用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案子,发生在峰会前非常忙碌的时期,没有案例可循,而且要跨省市调查取证,一“磨”就是一个多月,期间省安监局也来督办了好几次,当时压力真心不小,还好最终我们顶住压力把这个案子办下来了。”

    除了日常性的排查、暗访、抽查,姚帅还参与对G20峰会、B20峰会场馆等重要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虽然峰会圆满结束了,但姚帅的忙碌状态仍在继续,而这也是广大安监工作者的日常写照,为了这个城市的生产安全,他们一直忙并快乐着!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颉月娇 胡坚伟 编辑:陈焕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杭网议事厅动态
·“杭网议事厅”获“2015年人民建议先进集体”
·“杭网议事厅”评为2015年“红旗窗口”
·“杭网议事厅” 获“人民建议先进集体”
·省政协常委陈琪一行考察杭网议事厅
·“杭网议事厅”走进市民之家聆听新年新期待
·2014年记者节 杭州网记者进社区
·“杭网议事厅”获2013年度人民建议集体奖
·“杭网议事厅”再获社情民意直报点先进单位
·杭网议事厅获“市民之家”年度红旗窗口殊荣
·杭网议事厅加入"四位一体"联动运行工作模式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新浪微博: @杭网议事厅
微信ID: hzwhwyst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5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