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就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发出通知
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关心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做到精准救助、精准帮扶。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春风行动”“万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万户城乡困难家庭”等结对帮扶、走访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活动,着力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以及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城乡孤老孤儿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的发放工作,确保各项救助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户到人。组织好对低保边缘户、因病致贫户、流动困难群众等的临时救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活动,重点帮助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残疾人、长期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实现就业,帮助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享受扶持政策,找到就业机会。做好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农民工返乡前足额拿到应得劳动报酬。
二、切实保障节日市场平稳运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节日期间群众的消费需求,落实好各项调控措施,精心组织货源,丰富商品种类,增加服务项目,保持市场价格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基本稳定。认真落实“菜篮子”区、县(市)长负责制,统筹做好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商品的保供稳价工作,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保障,确保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不出问题。严格执行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证城乡居民消费需要和节日市场平稳运行。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做好线上线下商品质量一体化监管工作,加大电商产品执法打假力度。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餐桌、流入市场。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预防工作,做好各种疫情传染病监测防控、医疗急救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重大活动卫生保障等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精心组织“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广泛开展优秀民间文化艺术普及推广活动,精心策划网络文化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年货”。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丰富节日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强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坚决查处带有低俗内容的网络视听节目,大力整治网络虚假新闻。丰富旅游产品,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坚决查处不合理低价、强迫消费等突出问题,营造良好旅游消费环境。
三、扎实做好春运工作,保证群众节日安全顺畅出行。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春运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密切各方协同,切实做好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等运力统筹和有效衔接,优化路网运行管理,增加运力供给,改进服务质量,大力提高综合运输服务能力。创新便民措施,优化完善互联网、电话、手机客户端等售票方式,扩充售票终端,加强旅客出行信息服务,做好学生、务工人员等群体购票服务。加强舆论引导,落实好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重点做好交通疏导管控。完善春运应急预案,妥善应对恶劣天气、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做好应急处置有关准备工作。强化春运安保工作,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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