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今天,杭州市纪委发布了《关于六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查处的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拱墅区城市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钱志卫因下属单位多人违纪违法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2年至2014年,钱志卫在担任区城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其分管的市容环卫监管中心副主任郑国平等人,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礼金、礼卡,受到党政纪处分;2015年至今,钱志卫在担任区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市容环卫监管中心副主任郑国平、河道监管中心副主任袁正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业务单位贿赂,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6年12月,钱志卫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西湖区三墩镇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三墩镇环境卫生管理站党支部书记、站长高志珍对本单位违纪违规问题不制止不查处受到责任追究。2011年至2014年,三墩镇环卫站站长蒋金洪违规将本人及另外3名干部的机动车车辆保险费分别在环卫站及下属企业列支,造成公共财产损失累计金额60900.09元。蒋金洪还擅自决定以职工道路保洁奖等名义违规向单位工作人员发放津补贴,共计金额231450元。高志珍在任职期间,工作不负责任,对单位发生的严重违纪违规问题不制止、不查处,导致公共财产较大损失。2016年2月,高志珍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萧山区河庄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高志强因分管科室多人违规接受吃请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至2015年,河庄街道城管科8名工作人员先后两次违规接受服务监管对象吃请,并收受礼卡,分别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高志强在任职期间,对下属日常监管不力,导致“四风”问题一再发生。2016年7月,高志强因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余杭区瓶窑镇窑北村党委书记缪剑英因下属违规公务接待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至2015年,为招待冬至、清明期间相关单位人员就餐,瓶窑镇窑北村村委委员、瓶窑骨灰公墓负责人李国良违规购买酒水共计2.9万余元,费用在村账中列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述酒水开支均经缪剑英审核同意后入账。缪剑英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集体资金被挥霍浪费。2016年11月,缪剑英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处理。
5.富阳区农林局党委委员、区农推中心副主任、区畜牧兽医局局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夏定和对分管单位违纪违规问题不制止不纠正受到责任追究。2009年至2015年,富阳区农技推广中心能源站站长章雪强等人因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违规收受礼金礼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等问题被查处,其中有2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夏定和在分管能源站期间,所在单位农业局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夏定和明知能源站存在“小金库”问题,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和纠正。2015年春节前,夏定和还违规领取能源站用“小金库”资金发放的福利3000元,后在章雪强接受组织调查期间主动上交。2016年12月,夏定和因落实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临安市林业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方锐根因下属单位违规送礼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至2015年,林业局下属临安国有天目山林场违规购买赠送山核桃、笋干、茶叶等土特产共计53470元,费用在天目山林场下属企业临安科汇林业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列支。方锐根在任职期间,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导致“四风”问题发生。2015年12月,方锐根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告诫3个月处理。
以上被问责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日常管党治党工作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敢担当,失职失责,导致下属发生严重的“四风”问题,有的甚至涉嫌违法犯罪。对上述人员实施问责再次表明,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元旦、春节即将到来,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各个方面,落实到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管的各个环节。要进一步强化问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严不实、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换届工作中发生严重问题、“四风”问题和腐败现象反弹回潮,以及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的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