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近日,杭州市政府门户网发布了《关于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进行网上听证。提出,城西科创大走廊要以打造“国际水准的创新共同体、国家级科技创新策源地、浙江创新发展的主引擎”为目标,努力建成全球领先的信息经济科创中心。
《征求意见稿》涵盖创新审批体制、专项资金、运行机制、人才服务机制、土地利用管理等多方面,听证截止日期至4月7日。
在创新审批上,大走廊区域将落实“审批不出区”。也就是说,省市审批权限直接下放至2区1市,属地审批部门对大走廊区域范围内的涉审项目实行各自审批。
在资金保障上,至2020年,省创新强省专项资金每年将安排4.5亿元支持大走廊建设,市财政通过各种渠道每年统筹安排4.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大走廊建设。
《征求意见稿》提出,大走廊建设要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将成立大走廊国有企业——城西科创投资开发公司,拓宽投融资渠道,扶持相关主导产业和各类人才,对区域内企业、项目进行投资和服务。
在人才扶持政策和力度上,很多方面都会有不同程度提升。
大走廊将实现与市主城区享有同等和更高标准待遇。比如,在“国千”、“省千”、“521”、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等省市人才工程中,将给予大走廊重点支持和推荐指标单列。对落户大走廊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等创新平台,经绩效评估,给予追加扶持。
建立大走廊人才专项资金。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科研团队和企事业单位给予扶持和奖励,并设立大走廊人才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大走廊引才专项基金。
探索试点高层次人才“绿卡”制度。比如,积极争取引才引智相关的国家签证便利政策,制定方便外籍高层次人才(港澳居民特殊人才)及其家属工作生活的出入境措施。
其他方面,推进大走廊建设同步支持小镇建设。《征求意见稿》提出,成功创建省市级的特色小镇的,除落实省市政策外,还将再从大走廊建设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奖励,用于特色小镇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色小镇建设。
在创新创业上,大走廊范围内企业市级科技项目资金扶持,原则上按照市级政策标准上浮20%。并鼓励科技人员创业,大走廊范围内区(市)政府对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标准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部分,可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