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适情延长减免房租期限 助力小微企业 |
hwyst.hangzhou.com.cn 2020年06月15日 18:08:59 星期一 |
杭州网讯 自疫情爆发至今,已有半年之久。许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遇到了不少经营困难,其中房租负担是比较大的问题。浙江在减租方面有哪些举措? 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在今天(6月15日)下午举行的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50场)上,做了详细的介绍。 他表示,围绕减轻企业负担,省委省政府实施五减专项行动,也就是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而怎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租,这项工作就遇到一些具体的操作性问题。因为它们数量多且体量比较小,客观来说内部的财务管理等制度,有不少单位是有待于健全的,所以浙江省是以业主型平台型的企业为切入点,通过减租减息减支三减联动,来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租工作提供现实的支撑。 一方面是承租国有经营性房产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免收今年二三月份的房租,还可以适情延长减免的期限。截至5月底,全省的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的租金是14.9亿元,惠及小微企业2.8万户,减免个体工商户的租金是15亿元,惠及个体工商户是21.3万。 另一方面,鼓励非国有的商品交易市场,为承租本市场的经营摊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摊位的租金,目前已为场内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8.3亿元。对实施上述措施的业主型平台型企业,银行贷款的减息,地方财政的贴息以及补助措施给予政策的扶持。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看似不起眼,但加总起来是我省创造就业,保障民生的重要阵地,和大企业一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浙江为赢得未来必须留住的青山,包括减租在内的各项优惠政策,我们必须细致的操作到位,省里对这方面的政策落地情况正在开展督查审计和绩效评价,杜绝向二房东、中介公司等截留政策性的资金,欢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浙里督”的网络平台反映问题,浙江将进行核查,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促使面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这些优惠政策,更好的惠及实际承租和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此外,浙江也是建筑大省,自疫情发生以来,建筑业也受到一定影响。在建筑方面,浙江有哪些具体的帮扶措施? 省建设厅党组成员、省建筑业管理总站站长朱永斌表示, 疫情发生以来,今年一季度,全省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了3.6%,占全省的6.7%。 建筑业企业对改革保证金制度的呼声较大,2019年,全省建筑业企业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共有565亿元,其中现金方式交纳的有440亿,比例将近80%。为了改革这项工作,浙江联合11个部门出台了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共涉及6项改革。 一、推行工程保函的保证金。2020年6月30日,全省所有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面推行工程保函,交纳保证金,其他投资项目,大力提高覆盖率,全面推行工程保函,原先已经以现金方式缴纳的上述保证金,都可以用工程保函替换,进一步降低保证金的额度。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从以前每个项目的80万降到50万,其他保证金,中标合同额的5%降到2%,工程质保金从工程价款总额的2.5%降到1.5%,同时,降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人工费分账比例,如房屋建筑工程从25%降到20%,专用账户自有资金比较多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以后,降低分账比例。 二、鼓励银行金融机构推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专项贷款产品。 三、充分保障企业自主选择权,任何单位和部门排斥、限制或者拒绝建筑业企业以工程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发生上述行为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四、建立信用与工程保函挂钩的机制,对信用评价结果最高等级的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连续两年未发生欠薪案件等,并且没有那个名单的,免交工资保证金并发生提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交纳额度,最高可提高到三倍,严重失信的企业,在市场准入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依法给予限制。 五、规范建设工程的价款结算行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计算,今年6月30号起,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的进度款比例不低于完成工程量的80%,建设单位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延工程款的理由,工程项目建成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竣工验收,以工程承包单位提交验收报告之日起,未竣工日期。 六、开展保证金专项清理。从6月中旬起,我厅联合省发改委等6个部门,启动为期两个半月的专项整治,全面清理违规设立,超标准收取质量保证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工程款结算也是个老大难问题,浙江省在这方面有什么样的解决措施呢? 朱永斌表示,为了进一步从源头上解决这个问题,近期省建设厅联合省发改委、财政厅,出台了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对如何进行过程计算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主要是4个方面: 一是改革结算的周期。第一,改变以往等到工程完全竣工以后才一次性结算的做法,把结算工作分解到整个施工过程。比如说,房屋建筑可以在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分部分项完工以后,进行过程结算。 二是改革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内容。要求甲乙双方在招标文件和合同当中,明确约定过程结算的周期、结算的资料、结算的事件等相关内容。 三是改革结算的程序。明确过程结算时,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编制审核结算资料的具体内容,以及具体的审核要求。 四是推行全过程造价咨询。强化建设单位对投资控制、工程施工、工程变更、价款结算等环节的管理。 过程结算有利于建设单位提高对项目的控制,使工程款的价款结算更加科学,更加合理。有利于项目的建设管理,施工过程当中发生的工程变更,可以及时得到确认,及时得到结算,有效解决了甲乙双方的价款争议。有利于施工企业及时回收工程款,解决收款难的问题。也有利于避免我们拖欠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资,确保社会稳定。 |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沈艳 陈培 编辑:徐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