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稳定物价“十二条”促市场呈现积极变化 |
2011年02月16日 13:45:32 星期三 新华网 |
上海研究并通过《上海市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稳定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通知的实施意见》后,随着《实施意见》中的12条稳定物价举措出台,上海市场开始出现积极可喜变化,特别是百姓关注的菜价"应声而落"。 《上海市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稳定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通知的实施意见》包括12条具体举措:加大农副产品生产扶持力度、稳定农副产品市场供应、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做好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机制、从严控制政府调价项目、加大清费降价工作力度、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强化价格监测预警、进一步落实"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建立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每一条实施意见都包含具体的工作措施。 随着稳定物价"十二条"的出台,上海市场正呈现积极可喜变化,菜价应声而落。30日,上海江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数据显示,青菜批发价格比10天前下降了近30%,降至每公斤0.9元左右。目前,上海主要蔬菜价格止涨下跌态势明显,青菜、白菜、卷心菜、芹菜、西红柿、黄瓜等价格都有明显下降。"这两天青菜价格已经回到每斤一元左右了,我们相信政府有办法。"家住上海闸北区的退休工人卞正香对记者说。 记者了解到,除了稳定物价"十二条"外,上海市政府还要求各级政府部门聚焦与市民日常生活直接相关的主副食品价格和市场供应,落实"农商结合、产销对接、安全供应"工作原则,建立起郊区菜田与中心城区标准化菜市场的对接机制,成立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以推进;中心城区标准化菜市场要坚持政府公益性,根据各区实际进行合理布局,把标准化菜市场作为中心城区的重要基础设施进行配建;强化价格监测和市场监管,稳定预期,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要尽早完善工作方案,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面向低收入家庭的帮困工作。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下发以后,上海各有关政府部门立即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贯彻落实措施。例如,外省市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和本市"菜篮子工程车"免征车辆通行费;提高地方储备食油、食糖、猪肉的市场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确保本地产蔬菜的种植面积,争取更多的外省市农副产品、主副产品进入上海市场;应急情况下降低进场费、摊位费等等。 |
作者:记者 叶锋 编辑: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