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09个电动自行车停车管理问题中,小区有停车区域,但物业管理差导致电动自行车停车混乱投诉占比23%,大部分居民认为物业有做好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职责,物业不作为是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
某回迁小区某幢,消防执法人员发现该幢居民楼一楼门厅位置,停着不少电动车。“按照《浙江省消防条例》,住宅小区的楼道、门厅等位置是禁止停放电动车的。”上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章一立说,这类情况属于违规停放电动车,按照《浙江省消防条例》将对当事人处以5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在这个门厅的墙上,看到了一张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中心落款的安全提醒单,提醒单上明确写着“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公共门厅、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
现场,消防执法人员找到了一名违规停放电动车的居民。“这样方便一些嘛,我们知道电动车不能乱停的,但小区也没人管,就没太注意。”这位居民说,虽然墙上贴着安全提醒,但多少会抱有侥幸心理。
现场,消防执法人员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居民进行了处罚。
不过,在这次执法中,消防执法人员把小区物业负责人也叫来了,并询问了小区物业相关工作情况。
“我们按照社区要求,配合改造了电动车充电位,平时也在宣传按规定停放,但物业工作人员数量有限,很难做到24小时监管和提醒。”小区物业负责人说,确实在电动车停放问题上存在管理漏洞。
消防执法人员依照《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小区物业做出了责令整改的处罚。
“对于小区物业的责任认定,是新修订《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中的一个亮点。”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工作人员说,新《条例》的第六十一条相关内容,明确了物业需要在小区内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场地等消防隐患问题中,负有管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