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起源:中文的“宪法”一词很早就出现于春秋时期,“赏善罚奸,国之宪法也”。然而,现代“宪法”的概念是从西方传入。
“宪”、“宪令”、“宪法”等词在中国古代典籍中与“法”同义,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 ,从此“宪法”一词在中国就成为国家根本法的专用词。《钦定宪法大纲》由宪政编查馆参照1889年《日本帝国宪法》制定,内容上有“君上大权”和“臣民权利义务”两个部分组成。
宪法是每一个民主国家最根本的法的渊源,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由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包括现在的劳教,现在说要修改,实际上劳教违宪。 |